“稽查人”李公科PK律师周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9:02 青年周末

  “稽查人”李公科PK律师周泽

  除了养路费是否违法这样“大是大非”的问题外,周泽和李公科围绕着养路费的其他环节也进行了一番PK。

  是否违背了《立法法》?

  周泽:《立法法》明确写了,对非国有资产的征收,必须通过立法才能做出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相应法律,是不可以对老百姓收费!

  同时《立法法》也规定,在国家还没有出台相关法律的时候,全国人大可以授权国务院制定相关规定。既然《公路法》里面已经取消了养路费的规定,或者说是不允许征收,自然也就不会授权国务院做出和养路费有关的规定。

  李公科:是需要立法来授权,所以国务院在2000年就发了2号文,要求在开征燃油税之前继续收养路费。《公路法》原文是“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来定”。“步骤”当然包括了时间的安排,一步一步怎么去做。我觉得有点玩文字游戏了。

  养路资金一定要车主出吗?

  周泽:公路本来就是公共设施,应该是国家出钱解决。车主已经交了车船牌照使用税、车辆购置税,为什么养路还要车主掏钱呢?至于说经费因此就会少很多,那也是没有道理的,教育经费、医疗经费,哪一项是多的?

  李公科:养路经费是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是从纳税人纳的税里面出,也不是从企业上交的利润里面出。这是我国财政的基本特点。再怎么改税,在公路投入上绝对不能减少,让利于民不是体现在这里。否则,没有另一个来源来填补这全国一年900多个亿的空缺,肯定要挤占其他公共资金款项。

  不靠养路费就养不了路吗?

  周泽:公共税收有限,可以通过别的办法解决,比如,国家拍卖路权,向银行抵押贷款等等。

  李公科:贷款是需要30%的资本金,这部分钱必须由养路费负担的。

  如果真的违法能要求退钱吗?

  李公科:如果说六年都是违法收费,那是不是说要交通部把一年900亿,6年四五千亿的资金吐出来,然后车主们再按照燃油税补上这些钱?

  周泽:理论上可以,但就算人大最后认定这六年来违法收费,我不赞同要把六年的养路费退还,因为会引起社会已经形成的秩序的混乱。法律要求达到两个效果:公正价值和秩序价值。不能说为了达到“公正”,就以牺牲社会秩序为代价。

  记者调查数个养路费征稽点

  网上热闹声援 网下各有担忧

  网络一边倒声援律师做法

  “养路费违法论”在网上引发极大反响。百度帖吧已经有了“养路费吧”,几乎所有发言的帖子都是质疑交通部,声援周泽的,甚至讽刺养路费稽查员。

  在一些热闹的论坛,还有网友激进地呼吁:“不交养路费到2010年的人进来签名!”其后跟帖签名者是否真的打算“以身试法”?记者试图联系其中留下ID的网友,却没有得到回复。

  多数车主不知养路费涉嫌违法征收

  2007年养路费还没开始收。记者走访的几个缴费点工作人员都不忙。几乎没有车主向工作人员询问关于养路费是否违法的事。

  记者在北京市车管所和朝阳区征稽所随机询问了10名前来缴纳养路费的车主,只有4人表示听说过“养路费违法”的说法。

  在听记者描述了关于养路费是否违法的争论概况后,不少车主很惊讶。一位车主甚至询问“那2007年的不用交了?”

  但更多的车主表示明年会照交,因为“如果只有一两个人不交,肯定扛不住。”一位操外地口音的中年男子笑着说。

  一位邓姓车主觉得燃油税是最公平的做法,但这个钱应该由石油公司出。“他们每年挣那么多钱,油价还那么高。”

  出租车司机算账觉得不改划算

  与网友不同的是,记者遇到的好几位出租车司机都表示不愿意养路费政策改变。尤其不愿意改成燃油税。原因很简单,现在养路费是公司帮着交,要是变成燃油税,公司肯定不会帮忙交了。

  吴师傅开一辆现代,只开单班。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的车每天需要40升油,一个月光油钱就要6千多元。目前公司给他的油补是每月500元,如果开双班就补800元。照现有的情况看,就算每升汽油只涨5毛钱,吴师傅每个月就要多支出600多元。

  “开出租的、跑货运的,都不愿意改成燃油税。”吴师傅虽然也觉得燃油税最公平,但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还是宁愿维持现状。

  基层征稽所长担心下岗

  老贾是朝阳区养路费征稽所的所长。11月1日的《北京晚报》有半个版的文章,他仔仔细细地看完了,还思考了很久。

  “每年这个时候,总要炒养路费的事。这给我们造成特别大的压力,人们不来交啊,不交要罚钱,罚了又要骂街。昨天报纸大概半个版的篇幅,说交通部门带领着所有的有车户在违法,收也违法,交也违法。”老贾说着说着笑起来了。

  “到下个月你来看吧,累死!人多还不算,我们抬不起头来!收错了,自己掏腰包。所以很多专家说的话我们不爱听在哪儿呢,好像说的我们在这坐着,想收多少钱就收多少钱。这是我们能说了算的吗?我现在只是在执行,你得换位思考。”

  但今年的动静似乎真的比往年要大一些。老贾也在等着上级通知。

  “到目前为止我确实什么消息都不知道,我也就是看报纸,在网上看看。也不和他们(指支持取消养路费的网友)打架。”

  因为不是公务员,老贾和他的同事们经常会担心“下岗”。“每次一讨论,我们就很彷徨,也不是怕面对质问,而是今后的生存问题。”

  “1999年要是真费改税了,我才30多岁,下岗了也还好找工作。现在,我40多岁了,估计哪都不要我了。且不说干部了,我们楼下盯窗口的那些员工,说好听点是劳务派遣合同工,说白了就是临时工,一个月就一千块钱左右。正式职工,一个月两千多点。也不是没人替我们想,可能人家想了,但想不出好办法……”

  老贾没有再说下去。

  养路费是否违法谁说了算?

  国家交通部表示不会回应

  在记者采访各个部门的过程中,听得最多的一句话是:“这事我们做不了主,得找交通部。”但当记者拨通交通部发言人,体改法规司司长朱永光的办公电话后,一位没有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却表示“交通部不会回应这种说法,这也不是交通部能做主的。”

  “这是较法律的真,国务院都下文了,有什么好说的?”

  法律条款过于笼统像做文字游戏

  而应该作为最有力标准的法条本身,也被不同的人解读出不同意思。

  1999年的《公路法》第三十六条是这样叙述的:“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而在章祥兵提供的常州天宁区人民法院判决书中,有这样的记录“被告市公路处辩称:《公路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养路资金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两位律师认为,“国务院规定”的对象应该是征税的做法,而不是征不征税;但记者采访的几位路政部门人员都认为,“国务院规定”的应该包括征税的时间。

  在这点上,就连法学专家都说法不一。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和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授杨小军就分别站在了律师和路政部门的一边,谁没有说服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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