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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首次进入别墅区入户检查违规养犬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14:04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 王蔷 通讯员 刘巍)日前,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发出通告,对无证养犬、重点管理区养大型犬等9类违规养犬行为进行重点查处。昨天下午,北京警方首次进入高档别墅小区,敲门入户进行养犬宣传检查,发现不少违规养犬现象,共查处6只违规的无证犬和大型犬。

  下午3时许,记者随同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和海淀分局的执法人员来到西三旗附近的
一片高档别墅区,在小区院内不时地听到犬吠声。在向物业管理人员了解小区的养犬情况后,民警开始逐个敲门入户宣传检查,但不少人家门前明明听到犬吠声,却没有人前来开门。

  在A区的一栋

别墅前,执法人员发现一只六七十厘米高的黑色大藏獒被拴在院子里。民警遂即上前按了半天门铃,一个自称是保姆的女孩才开门,说房主不在家。“这只大犬有证吗?”民警问道。“应该有。”女孩表示不知道证在哪儿。得知房主的电话后,执法人员随即用电话通知房主:“在重点管理区饲养大型犬是违法行为,请回来接受处罚。”但两个小时后房主仍没有露面。民警告诉记者:“目前别墅区养大型犬问题严重,我们采取先告知的做法,如果规定期限内不迁出,将依法予以处罚。”

  警方提醒市民,即使高档别墅区地处城乡结合部,每户独门独院,但只要隶属于城八区、

亦庄
天通苑
、回龙观等在内的重点管理区,按照养犬管理规定,均禁止饲养烈性、大型犬。如饲养上述犬,可在11月16日前迁移或送到附近派出所。

  11月16日起,执法人员将通过异地互查执法、入户检查执法等专项执法检查的方法,对无证养犬、一户养多犬、违规遛犬、涉犬单位违规经营等9类突出问题进行查处。

  养犬品种的有关规定

  重点管理区内原则上应饲养成年体高35厘米以下(含35厘米)的小型观赏犬,应禁止饲养烈性犬及成年体高超过35厘米的犬种。如:獒犬、德国杜宾犬、圣伯纳犬、大丹犬、大白熊犬、灵缇、牧羊犬等犬种。

  按照《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导盲犬和扶助犬只有盲人和重残人员才可以申请饲养。申请养犬人应当持有市卫生局出具的残疾证明、市农业局出具的工作犬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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