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检方:不排除将陈水扁子女列为贪污共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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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16:18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1月9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陈水扁无法清楚交代吴淑珍购买的132万元钻戒流向,引发岛内舆论质疑。台检方昨天表示,除这颗钻戒外,包括陈水扁儿子陈致中买的《Jaguar图鉴》、女儿陈幸妤生产前后所买的婴儿床护垫,以及女婿赵建铭在三井日本料理享用美食的发票,共89张发票、262万余元消费金额,都出现在“公务机要费”核销单据中。 台媒报道称,台检方指出,仍在调查陈致中等三人是否涉嫌伪证等罪,将来不排除
台湾苹果日报报道说,陈致中等三人应讯时都说受陈水扁、吴淑珍所托,先代为宴客或购物馈赠外国来访高层人士,等陈水扁吴淑珍用发票报“公务机要费”后,就退钱给他们。但检方认为,三人及陈水扁、吴淑珍竟都不记得送谁,很难说服法官。 台湾当局“主计长”许璋瑶昨被问及“机要费、机密费或特别费能否用来买钻戒送给老婆或丈母娘?”时,明确回答:“应该不可以!” 台媒报道另称,针对最近有法官投书媒体,表达对“公务机要费”案的“法律意见”,台湾“司法院”已发函各法院,要求所有法官不要再公开评论审判中个案。(芜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