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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警方今起入户抓禁养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2:52 半岛都市报

  本报11月9日讯 (记者任金梅) 本市自8月初开展集中治理整顿违法养犬专项行动以来,已有数百余犬主自行转移禁养犬,但仍有部分居民抱有侥幸心理而不愿处置犬只。对此,公安机关明天起将会同工商、畜牧、城管等部门展开联合执法,对非法犬只的交易、饲养进行整治,还将入户清理列入名单的禁养犬只。

  从今年 8月份起,本市公安机关全面展开整治禁养犬只工作,在街道办事处、居委
会等部门的协助下,通过上门登记普查,已发现 1000余只禁养犬,下发了《限期处置禁养犬只通知单》,警方还处罚了 30余名禁养犬犬主,依法处置了 40余起犬只扰民、伤人事件。同时,警方还加大了对无主犬、流浪犬、遗弃犬等犬只的收容力度,已收容 100余只,避免这些犬只进入闹市区、居民区伤人、扰民。

  此次整治行动将集中在 11月、12月两个月时间内,公安机关在此次行动中的主要职责是:对正在继续饲养禁养犬的居民和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犬主限期对禁养犬自行处理;限期不处理的,警方将收容其犬只,对单位处以 1000元罚款,对个人处 200元罚款。另外,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犬只伤人的事件。

  行动中,警方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打击非法犬只交易,上门入户收容禁养犬只,依法处理犬只扰民、伤人事件,也希望犬主尽快上交或转移禁养犬只。同时,相关部门都已建立起长效工作机制,力促养犬人自觉将禁养犬转移出,消除本市的“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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