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称养犬问题要照顾各方面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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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8:34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11月14日讯 (记者王斗斗 张域) “养犬的问题涉及到千家万户,涉及到不同群体的利益,涉及到卫生、农业、畜牧、建设、城管和公安机关,各个部门应在政府的领导下齐抓共管。”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表示,要依法规范养犬问题,目前法律正在作调整和修改,要完善现有法律。通过依法管理,可以有效地预防、控制犬类的疾病,有效地解决存在的犬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鲍遂献在谈到各地规范养犬的动向时表示,这项工作还是要依法、科学、有序地进行,要照顾各方面的利益,公安机关一定要认真履行好自己维护公共安全的职责。 鲍遂献指出,养犬是公民的权利,不养犬也是公民的权利。在对待养犬的问题上需要平衡各方的利益,照顾彼此的关系。对于养犬人来讲,要充分考虑到不养犬人的利益,要依法科学、文明地养犬。对于不养犬的人来讲,也要理解、宽容养犬人的情况。 “国家对养犬问题历来的政策就是限养而不禁养。作为限养,就是禁止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鲍遂献说,目前群众反映比较集中、比较强烈的主要是犬伤人和犬扰民的问题,对此,公安机关将依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如驱使恶犬来伤人,用犬来阻碍执行公务等,对不构成犯罪的,属于治安案件的,要依照治安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