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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亩被查封土地“金蝉脱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9:31 民主与法制时报

  一起涉及工程款的普通民事诉讼案,揭开了一个鲜为人知的内幕:法院查封的土地被卖了。这份买卖协议有效吗?如 果有效,债权人被拖欠的工程款该如何讨要?

  漫长的司法讼争从此开始。讼争背后,则隐藏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巨大利益纠葛

  上百万元民工工资泡汤

  浙江五联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浙江五联)项目经理黄国富再也找不到借口对付上门索要工钱的民工。经过长达5年的 诉讼,黄国富的官司彻底输了。

  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终审判决下来之前,黄国富常常对索要工钱的民工说:“我不是正在打官司吗?官司赢了 就有钱给你们了。”

  因为总是不能兑现,以前对民工的N次承诺,被律师描述为“谎言”。这一次,披在“谎言”身上的薄纱被再审终审 判决轻轻地揭了开来,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黄国富一时间难避说谎的尴尬。

  更要命的是,欠着民工的上百万工钱,到哪里去找?

  眼下的问题很迫切——该找一个什么样的借口来打发要钱的民工?万一民工们知道官司输了的消息后蜂拥而来,该怎 么办?

  一切,源于海南昌台物资燃料总公司(下称昌台公司)在浙江台州临海市的一个海涂围垦开发项目。

  1997年10月,昌台公司与临海市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开发位于该市东洋镇的红岩脚二期围区。双方约定,昌台 公司在将一线海塘建成50年一遇的合格海塘之后,拥有围区2400余亩土地70年的开发经营权。

  浩大的工程量吸引了来自浙江本地和上海的资本,土建工程出身的程兵最先进入这片围垦工地。

  出乎意料的事情3个月后出现。程兵在这片工地投入了200多万元资金之后,发现昌台公司不仅没有按照合同约定 的内容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而且还经常向他借钱。

  只有投入没有产出,程兵消耗掉大量资金后决定暂时停下来。1998年4月初,昌台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天福找到程 兵,建议程兵退出整个工程建设项目,并承诺只要程退出工地,昌台公司可以先支付100万工程款给程兵解决民工工资的问 题。

  双方磋商后,程兵决定退场。就在程兵退出工地的第二天,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隧道)即接手了程 的工程。紧接着发生的一件意外事,让程兵意识到了王天福急于让他退场的一些内幕。

  王天福没有按照事先双方磋商时的承诺支付给程兵100万元工程款,并偷偷离开临海市跑到了上海。王天福跑了, 没有拿到工程款的程兵会不会也跟着跑掉?担心拿不到工钱的300多名民工闻讯,马上把程兵扣留下来,关在海涂围垦工地 的一个工棚里3天3夜,直到程兵家人四处筹钱将工资支付完,民工们才将其放走。

  这一遭遇让程兵知道了一个内幕:昌台公司根本没有流动资金兑现之前的承诺,关于可以先支付100万元的说法, 其实隐藏着王天福的一个计谋——说服上海隧道支付100万元工程保证金给昌台公司,然后昌台公司用这笔钱来填补拖欠程 兵工程款的缺口。但是这个计划落空了,于是有了王天福的潜走上海。

  在上海隧道进入海涂围垦工地之后,浙江五联也跟着进场。此外,海涂围垦工地的一些建设项目还被发包给了临海当 地的几名土建小老板。这些公司或个人在进场开工后,也都相继遭遇了与程兵类似的困局。

  2400亩土地的使用权归属

  尽管昌台公司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引来了重重纠纷,但临海市东洋镇红脚岩二期海涂围垦工程还是在几经周折之后建设 完成。按照临海市人民政府与昌台公司签订的协议,这项工程形成的2400余亩海涂土地的使用权被确认到了昌台公司名下 。2000年1月25日,临海市土地管理局向昌台公司下发了土地使用权确认书。

  工程款久拖不决,昌台公司在获得土地确认权书后不久,最终被推上了被告席。2000年5月25日,上海隧道将 昌台公司诉至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昌台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工程保证金共计600余万元。

  已知昌台公司经济底细的上海隧道,为了避免在讨债的过程中遭遇对方无资产可供执行的难题,于提出民事诉讼6天 后,向台州中院申请对昌台公司已获得使用权的2400余亩土地进行财产保全。同年7月5日,台州中院作出民事裁定,查 封昌台公司对东洋镇红脚岩二期围垦区内的2400亩海涂土地的使用权,在查封期间不得转让、抵押。

  这次讼争最后以昌台公司失败画上一个句号。对上海隧道而言,这次官司也仅仅只是打赢了,被拖欠的工程款依然无 着。

  2001年8月15日,上海隧道向台州中院提出执行申请。第二天,该公司派人到临海市土地管理局地籍科了解被 查封土地情况时被告知,这宗土地已经于当年5月9日被昌台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天福委托王素萍以418万元的价格卖掉了, 王素萍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与买方——尚未成年的方军、方明(两人均为化名,下同)及陈国强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并在临 海市土地管理局办理了相关手续。

  一直蒙在鼓里的上海隧道公司,在获知自己申请查封的土地被转让的消息后,对执行这片土地的态度却慢慢地产生了 微妙的变化。在事后该公司提供的一份情况说明中,有这样一段记录:2001年10月,我公司经台州中院告知,台州中院 从追回的款项中给付我公司200万元,要我公司向台州中院提出2400亩土地的撤销诉保(诉讼保全)的申请为条件。

  上海隧道公司确实在上述时间之后向台州中院提交了针对2400亩查封土地的解封申请。2001年11月19日 ,台州中院裁定解除了对该土地的查封。土地解封后,上海隧道除了从台州中院拿到了200万元工程款,另外还有一张至今 尚未兑现的金额达400余万元的债权凭证。

  据有关文书记载,临海市土地管理局在获知上述土地被法院查封后,曾于2001年7月25日下发文件,收回方军 、方明及陈国强三人的《土地使用权确认通知》。

  而知情人士则透露,方军、方明及陈国强三人的《土地使用权确认通知》其实并没有被真正收回。临海市土地管理局 有关领导曾采取强硬措施,试图逼方军、方明的监护人方哲富交出《土地使用权确认通知》,但无果而终。在这之后,临海市 土地管理局有关领导与方哲富之间开始了密切的交往。

  两个大相径庭的终审判决

  上海隧道诉昌台公司一案尚未彻底落下帷幕,又一起针对昌台公司的诉讼紧随而来。2001年8月6日,浙江五联 将昌台公司诉至台州中院,提出解除与昌台公司的合同、支付工程款200余万元等请求。

  该案经台州中院调解,昌台公司答应了浙江五联提出的所有要求。但浙江五联遭遇的结局跟上海隧道一样,“官司” 赢了,工程款却拿不到手。

  浙江五联这时已经通过上海隧道诉昌台公司一案,知道昌台公司将仅有的资产2400亩土地转让给了方军、方明等 3人。2002年10月中旬,浙江五联向州中院申请财产保全,11月26日,涉案件土地被再度查封。浙江五联同时向中 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定昌台公司与方军、方明等3人的土地交易无效。时隔将近一年之后,台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浙江 五联败诉。针对浙江五联要求确定昌台公司与方军、方明等3人交易行为无效的诉求,台州法院认为,昌台公司虽然是在涉案 土地被查封期间与方等3人达成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在土地被查封期间昌台公司对该土地无处分权,但随着该院后来解除查 封,昌台公司又恢复了处分权。并且在该宗土地解封后,土地管理部门已经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使这一转让的效力得 到了确认。

  浙江五联不服上述判决,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浙江高院)。2004年6月10日,浙江高院作出的“ 浙民一终字第280号”终审判决,让该案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出现第一次大逆转:台州中院一审判决被撤销,昌台公司与方军 、方明等3人的转让协议无效。浙江高院认为,昌台公司与方军、方明等3人在涉案土地被查封期间签订的土地转让协议属于 绝对无效,不因查封这一无效原因的消灭,嗣后成为有效。

  方军、方明等3人在浙江高院作出以上判决后,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函告浙江高院复查,该院通 过复查后驳回了方军、方明等3人的再审要求。

  浙江五联满怀信心拿着浙江高院“浙民一终字第280号”终审判决,到临海市土地管理部门请求撤销方军、方明等 3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有关文件、重新确认涉案土地使用权属于昌台公司,但是却屡屡遭遇推诿。浙江五联没有想到,在 此期间,针对涉案土地转让协议是否有效的第二次大逆转,正在等待着他们去接受。

  应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民事裁定,浙江高院于今年7月21日再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10月20日,浙江高院 作出“浙民再终字第4号”判决,将“浙民一终字第280号”撤销,维持台州中院一审判决。

  在涉案土地前后两次被查封之间的确权行为,成为该案出现第二次审判大逆转的一个依据。

  2000年7月5日,涉案土地被第一次查封,2001年11月19日被解封。2002年11月26日,该宗土 地被再度查封。在第一次查封后的解封与第二次查封两个司法行为产生的时间差里,临海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了昌台公司与方 军、方明等3人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但临海市土地管理部门作出这一行政行为的依据,依然是涉案土地转让双方在该土地 被查封期间签订的转让协议。

  谁是最后的渔翁?

  昌台公司与方军、方明等3人在2001年5月9日签订的转让协议中约定,“在该地块(涉案土地)土地使用权转 让前,所欠工程款及一切有关债权债务,均与乙方(方等3人)无关”。为明确有关权利与义务,双方于6月25日再次约定 ,“变更前所有涉及围区的债权债务均由昌台公司自行承担,与方军、方明、陈国强无关”。

  在查封期间签订的土地转让协议被最终判定有效,昌台公司目前唯一可供执行的资产没有了,高达上千万元的工程债 务,昌台公司用什么来还呢?这是债主们面临的一个严峻事实。

  有人说,昌台公司玩的是“空手套白狼”。但是最终结果表明,最初“下套”的昌台公司到头来是人财两空。王天福 在上海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于2003年6月18日被以合同诈骗罪判处11年有期徒刑。在这之后,昌台公司几乎是树倒猢 狲散。

  2400亩涉案土地价值多少,没有一个准确的数据。1999年,这块土地第一次被评估,估价4960万元;2 001年昌台公司与方军等3人签订转让协议后被估价为530余万元;2003年,台州中院委托资产评估公司对该土地进 行评估,总价值为1762万元。

  随着土地行情看涨,这块牵涉了多方利益纠葛的土地,未来的身价不可预测。

  关于这宗土地的诉讼也还没有完。“有投入无产出”的债权人程兵说,他讨回自己权利的诉讼即将开始。(记者王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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