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六中全会决定:如何建设公正高效司法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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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10:5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1月20日电 司法机关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决定》专门就“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加强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作出部署,强调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第一,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这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依法治国基
第二,完善司法便民工作制度。一是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告知诉讼风险。不断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及时就地化解矛盾。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二是加强司法救助。对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五保户”一律免收诉讼费,对其他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三是完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制度。进一步明确诉讼收费的范围和项目,调整收费标准,切实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四是加大诉讼调解力度。继续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充分发挥民事诉讼调解的特殊作用。五是改革审判监督制度。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为申诉和申请再审提供平等、公开、高效的程序保障。 第三,加强司法民主建设。一是坚持公开审判原则,落实公开审判制度。除法律规定不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律实行公开审理。对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预先公告,允许普通公民和媒体记者旁听审理过程。在立案、举证、质证、认证、辩论、判决等环节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防止“暗箱操作”,以公开促公正。二是健全人民陪审员制度,确保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直接参与和监督。三是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将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加以推广,促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规范化、法制化。四是发挥律师、公证、和解、调解、仲裁的积极作用,促进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解决社会纠纷。五是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严格依照法定原则和程序进行诉讼活动。 第四,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一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二是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全面加强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广大法官、检察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继续抓好廉政建设,严肃追究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三是建立和完善司法工作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司法机关办案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