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陈水扁陷入家庭丑闻专题 > 正文

台湾“立法院”修正弹劾领导人条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3:10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本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立法院”法制委员会11月20日初审通过“立法院职权行使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未来正副领导人即使未犯“内乱或外患罪”,“立法院”仍可提出弹劾案。

  根据现行“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42条规定,“立法院”依“宪法”增修条文第4条第5项之规定,对正副领导人犯“内乱外患罪”,得提出弹劾案,国民党“立委”李庆华、
李庆安等人提案删除“犯内乱或外患罪”文字,获初审通过。即正副领导人不一定要犯“内乱或外患罪”,“立法院”仍得对其提出弹劾案。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180,000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台湾 弹劾”的相关新闻
台湾初审通过涉及弹劾正副“总统”草案 (2006-11-20)
台湾“公投入宪”及“总统”弹劾程序获通过 (2004-08-24)
台湾军火采购舞弊案弹劾待审名单曝光 (2000-10-24)
台湾调查军购案 前“行政院长”郝柏村可能遭弹劾 (2000-10-23)
台湾八掌溪事件调查基本完成 部分官员将被弹劾 (2000-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