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对卡拉OK版权费有争议 记者追访北京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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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0:42 北京娱乐信报 | |||||||||
广州出现对卡拉OK版权费的争议,本报记者追访—— 北京KTV版权费分三档 新闻缘起 信报讯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以卡拉OK经营业主为会员的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在国家版权局的卡拉OK版权费收费标准公布后,于前天公开发表声明:该协会会员不向
11月9日,国家版权局公布了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标准,广州被列为收费试点城市。 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在声明中强调,对卡拉OK版权使用费说“不”,并不是卡拉OK经营业主抵制缴纳版权费。他们认为,著作权属于私权,版权使用费应当是权利人与卡拉OK业主自由协商、自由合意的结果。但是“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从未听取卡拉OK业主的意见,单方制定收费标准,强制要求有关各方执行其标准,超越了它的职能范围。 该协会明确表示,在法律法规问题未妥善解决之前,如果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或中国音像协会强行在广州地区开展收费活动,协会将保留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其会员合法权益的权利。 协会已将这份声明送交到广东省、广州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信报追访 北京卡拉OK版权费年底公布 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的声明发表后,记者昨天就此问题分别采访了国家版权局及北京市版权局。 北京市版权局 北京将分三档收费 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表示,北京市的收费问题正在顺利进行中。“我们正在多方听取意见,主要是权利人和使用者意见,然后制定出更为详细的实施方案。”他认为,国家版权局给出的标准只是收费上限,因此北京市卡拉OK收费将采取高、中、低三档收费标准,目前初稿已经完成,但具体价格不便透露。 此前有媒体报道,北京市的卡拉OK收费价格将于本月底公布,他表示这不不太可能,“目前是力争在年底公布。” 国家版权局 拒绝交费会使行业倒退 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对此事没有明确表态。他只说,国家版权局是按照《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公告程序,根据法律规定,国家版权局负有监督的权力。 但他强调,公告收费标准是一种集体管理行为,如果否认了这种管理方式,将使KTV行业回到几年前的状态,可能面对被音乐作者告上法庭、高额索赔的境遇。 信报记者赵明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