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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为扁解套 "绿委"促"国务机要费"案大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7:28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11月23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民进党“立院”党团干事长叶宜津昨建议,可考虑大赦在特别费制度核销部份有争议的“首长”,当然也包括被检察官陈瑞仁认定有特别费性质的“国务费”。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听到叶宜津构想直说:“‘总统’赦免‘总统’,自己赦免自己,太漏气了!”

  据了解,叶宜津认为,核销制度有问题,应讨论是否要订定制度化核销方式,或建
立完善制度后再大赦。但台北市长马英九将部分特别费据为己有,若涉及贪污,无法大赦,大赦只能处理特别费核销时的制度性问题。至于“国务费”部份,叶宜津表示,陈瑞仁侦办时,就把“国务机要费”视为特别费,若大赦,“国务费”当然适用。

  而最早提出大赦构想的前民进党“立委”林浊水表示,大赦的对象是针对特别费余款没缴回、放入私人口袋及搜集假发票报销的“首长”,最好的时间点是在法官一审判决有罪,且被告放弃上诉的情况下才能大赦。但因为陈水扁自己形同“被告”,不应行使大赦权,建议以“因故不能视事”为由避嫌,由“副总统”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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