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欲保马英九直接参加2008年“选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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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9:10 南方新闻网 | |||||||||
本报讯 台湾消息国民党挺马派近日拟修改党内内规或增设“特别条款”,让马英九就算因“特别费”案遭起诉,也可以顺利参加2008年台湾“总统大选”。依照国民党内现行的“排黑条款”,马英九若遭起诉,就立即停止党权,自动丧失参选公职的提名资格,提早出局。 挺马派保马跨过障碍
据报道,国民党内若干挺马派中常委私下串联,若马未来遭起诉,将联手修改党内内规或增设“特别条例”,让马跨过“起诉不能提名”的障碍,仍可代表国民党角逐2008年“总统大选”。 中常委蔡正元昨日证实,若马被起诉,他将主动串联提案,要求增设“特别条款”。另一位资深中常委也有此构想,但主张修改党内公职提名办法,增设“马英九条款”。据悉,此构想获得国民党中常委秘书长詹春柏认可。 挺马的国民党“立委”不讳言,“马垮,国民党也垮”,抢救马英九,也等于抢救国民党,串联保马是大势所趋。 马英九党内讨论决定 由于“起诉就不提名”的“排黑条款”,是马英九当上国民党主席之后亲自提出的,现在有人提议修改规定,原以为马英九会反对,没想到在面对媒体询问时,马英九表示,这本来是党内的规定,要交由党内讨论决定。他的这一说法大出外界的预料。 王金平应订回溯条款 对于部分挺马“立委”拟提案修改国民党内规,让马英九即使遭起诉,也能够代表党内参选2008年“总统”选举,“立法院长”王金平昨日上午表示,对这件事情他没有个人意见,但基于公平原则,建议也应该同时订定回溯条款,否则对郑永金并不公平。 (南方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