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大商业秘密侵权案终审裁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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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13:27 青年参考 | |||||||||
2001年10月,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以下简称“西重所”)高级工程师裴国良利用工作之便,将西重所的设计 图纸拷贝到自己的电脑中。2002年8月,裴应聘到武汉中冶连铸公司担任副总工程师,将该图纸带到武汉中冶连铸公司, 利用这些图纸资料,短期内完成了他所负责的两个总价值近1.5亿元的项目设计,造成对西重所商业秘密的侵权。此案一审 判决赔偿经济损失1782万元,成为我国赔偿额最大的一起商业秘密侵权案。日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裴国良 获刑3年,民事赔偿达成调解。
雅虎控告离职员工 盗窃商业机密 2006年2月28日,雅虎宣布将加州的无线内容公司Mforma告上法庭,理由是在该公司工作的前雅虎员工 带走了雅虎的商业机密。诉状称,7名原雅虎员工在投奔Mforma时拷贝了大量商业和技术资料,将其用于在Mforma 的工作。
华为诉员工 盗窃商业机密 2001年,原华为员工刘宁、秦学军、王志骏,先后以“读书”、“家庭原因”为由,从华为公司光网络传输部研 发部辞职,并于当年11月成立上海沪科科技有限公司。2002年10月,华为公司向警方报案,称含沪科SDH技术的光 传输产品与华为产品颇为相似,有涉嫌窃取华为技术之嫌。2003年6月,经检察机关批准,公安机关将王志骏、刘宁、秦 学军逮捕。2004年6月24日,深 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检方指控3被告窃取了华为的 商业秘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