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特别费”被告增至130余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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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14:46 人民网 | |||||||||||
人民网11月29日电 台湾各级首长“特别费”风波漫天延烧,又有民众向台“高检署”告发各台“法院院长”、“警政署长”侯友宜等人,还要求连前任的一起查,被告加起来一共130多人;另外,正当检方头痛如何订定侦办标准,又遭遇“北严南宽”批评,台南地检署侦办前副市长许阳明案,只查需单据部分,不需单据部分检方说尊重首长权限,不追查
据台湾TVBS报道,到底“特别费”要怎么办?查黑中心检察官侯宽仁约谈台北市长马英九,不管是否需要单据部分,他都要调查,特别是针对无单据部分捐款情形,但台南地检署检察官陈明进,侦办台南前副市长许阳明,却只查需要单据部分,检察官说是尊重首长权限。 两个案子,明显标准不同,而且是“北严南宽”,虽然两个检察官曾电话沟通,但各有坚持,没有共识。但问题来了,“特别费”案可不止这两个,又有民众告发各“法院院长”、“警政署长”侯友宜、“调查局长”叶盛茂等人,还要求前后任都要查,加起来一共130多人,台“高检署”查黑中心常驻检察官只有3个人,工作量暴增不说,要办的还大都是长官。 被告之一,台“检察总长”吴英昭,身负督导责任,对于“特别费”案侦办方向,他认为不应该发动搜索,避免人心惶惶,而重点更该放在不实发票核销部分,也应该参考主计单位的意见和规定。但不需单据的“特别费”,要不要查,检方有不同声音,上层说不干预个案,又要求统一标准,实在很难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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