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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修“誓词”回避反贪腐 国民党批心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7:03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1月30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台当局“行政院”以“不符政府组织现况”与“无法顺应政治社会发展需要”为由,于本月10日提出“宣誓条例修正草案”。国民党“立法院”党团29日举行记者会痛批台当局“行政院”将原条文中“不营求私利”、“不受授贿赂”、“不干涉司法”、“不妄费公帑”、“不滥用人员”等重要誓词删除,充分显示执政的民进党“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心虚心态。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蔡锦隆指出,民进党执政六年多来,已有近十名台当局政务官员因涉及贪渎弊案遭到起诉,就连陈水扁与妻子吴淑珍两人也因“公务机要费”弊案,被检方列为共同正犯。他批评就在台当局官员贪腐行径罄竹难书的敏感时刻,台当局“行政院”却提案修改“宣誓条例”的誓词内容,他语带讽刺地说,民进党莫非是因为贪腐弊端多到无法承受良心谴责,才会厚颜地提案修改誓词内容。

  

国民党籍“立委”徐少萍指出,公职人员借着宣誓表达对职务的忠诚与良心,“不营求私利”、“不受授贿赂”、“不干涉司法”等重要誓词,皆是宣誓的基本要件,台当局“行政院”却将上述重要精神删除,仅以“不营私舞弊,公正议事”与“不营私舞弊,公正执行职务”等含糊、笼统性字眼概括表现,她质疑如此的誓词内容,有何拘束力?“那还要宣誓做什么?”

  国民党籍“立委”林鸿池强调,现在全台都在反贪腐,台当局“行政院”却提案修改誓词条例,删除上述反贪腐精神字样,最让他感到啼笑皆非的是,台当局“行政院”在“修正草案”的总说明中,竟还大言不惭地指出,“修法”的目的是因原条例“无法顺应政治社会发展需要”,“难道以后公职人员就可以营求私利、受授贿赂、干涉司法了吗?”

  据报道,蔡锦隆最后强调,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会与其他在野党合力防止该“修正草案”在台“立法院”闯关。 (云鹏)

  进入专题:陈水扁深陷贪弊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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