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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著作权保护中心称:歌厅不交版权费将被删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5:09 金羊网-羊城晚报

  北京消息据《京华时报》报道:昨天,就目前备受关注的卡拉OK征收版权费一事,中国唱片总公司、广州新时代影音公司等60多家音像单位在京召开权利人大会,授权当天成立的音像著作权保护工作中心维护其版权利益。该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卡拉OK企业如果拒绝或拖延交费,将被从曲库中删掉歌曲。

  保护中心宣告成立

  昨天,在权利人大会上,音像著作权保护工作中心正式宣告成立。作为在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成立以前,暂时负责保护音像著作权的业务机构和执行机构,该中心将代表中国音像协会签约成员行使维护著作权的权利。参会人员表决通过了保护工作中心的15位管委会成员,其中包括中国音像协会会长刘国雄、副会长王化鹏、首席法律顾问孙建红以及12家唱片公司的负责人。

  管委会成员之一、鸟人艺术总经理周亚平透露,目前,与音像协会签约授权的唱片公司约有80多家,总计拥有1.4万多首歌曲的版权,基本包括了全国各大KTV里的歌曲。管委会将从卡拉OK厅收取的费用中拿出一小部分作为管理成本,其余的则按照歌曲点唱率分发给唱片公司。具体操作程序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制定。

  公布版权费收费标准时,版权费收取单位———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正处筹建之中。这一点曾被娱乐业代表诟病,广州市文化娱乐业协会会长黄世球此前表示:“我们不能把钱交给还没有合法身份的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

  不交费将引发诉讼

  周亚平表示,近日将发布权利人声明,并公布卡拉OK版权费收费期限。此外,唱片公司授权音像著作权保护工作中心向逾期未能交纳费用的卡拉OK厅提起集团诉讼。

  “大家都表示,支持由两个权利人协会上报并由国家版权局公告的卡拉OK等娱乐场所使用音像作品的收费标准,使用者支付作品使用费不是强制的,但应符合市场交易的规则,对收费标准有不同意见可以友好协商,和平解决。但如果抵制交费和拒绝、拖延协商的,应停止使用并从曲库中删除其作品。”

  业方不愿发表意见

  昨晚,记者连线上海市文化娱乐业协会副秘书长朱南,他的态度十分谨慎。对于是否承认著作权保护工作中心的收费主体资格、是否会按权利人规定期限缴纳版权使用费等问题,朱南一再表示:“还不清楚大会的情况,需要了解情况以后才能发表意见。”至于权利人认为12元上限的使用费太少,朱南说:“关于使用费收多少,之前我们已经有过不同的意见。”据了解,上海市文化娱乐业协会曾主张每间包房每天一元钱的版权使用费。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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