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记者可通过外事服务单位聘中国人协助采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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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23:13 中国新闻网 | |||||||||
问:以前我无论是在北京或外地采访一些农民上访或一些街头示威活动,由于社会治安原因,受到了一些公安人员的阻止。你们这个规定包括采访社会治安事件吗?目前我们在天安门广场一些重要场所还是不能自由采访,这个规定的适用范围是否包括这种重要场所? 答:关于第一个问题,规定本身已说的很清楚了。但是如果出现突发紧急事件或重大
天安门广场的管理有一些特殊安排,我们还要与有关方面进行沟通,尽可能为外国记者在天安门广场采访提供便利。 问:《规定》是否适用于港澳台记者?如果不适用,是否有专门为港澳台记者制订的规定?该规定适用期限是从明年1月1日到08年10月,是否该规定失效后就回到90年那个《条例》?根据很多国家的经验,奥运会期间制订的规定会延续下去。你对此有何评论? 答:关于第一个问题,据我所知,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进行考虑。 关于第二个问题,我刚才回答另一位记者朋友问题的时候已经讲清楚了。中国无论现在还是将来,都真诚地欢迎外国记者来华进行采访报道,并且为他们提供协助和便利。这个政策不会改变。大家在中国获得信息的渠道只会越来越宽,采访环境只会越来越好。 问:对于现在常驻中国的外国记者来说,这些规定是自动对外国记者实施,还是需要从奥运组委得到一些特殊证件才能适用该《规定》? 答:该《规定》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常驻的记者和临时来华采访的记者,筹备期间并没有奥运会记者证件。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大家就可以按照新规定进行采访。 问:你刚才提到,这些新规定适用于采访报道奥运会和相关事项的记者,相关事项包括什么? 答:这个规定尽管被冠以北京奥运会期间采访规定的名称,实际上,从以往的各国主办奥运会的实践经验看,报道奥运是广义的概念,对奥运会的报道并不仅仅限于奥运会本身,还包括主办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方方面面。“相关事项”实际上扩大了外国记者在华采访的范围。 问:奥运期间中国境内的互联网管理是否有新规定? 答:奥运会期间,也包括现在,一切有益、必要的、正常的信息,都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我相信记者朋友们在这方面不会遇到任何困难。 问:目前这些新规定可以方便记者在中国的采访工作。但是,目前中国中央电视台认为自己有向外传输卫星讯号的专有权,对我们传送的电视报道的内容进行监控。奥运会前是否会把这些限制取消?何时取消? 答:很多其他外国电视台的记者们也曾向我们提过这个问题。我们已经把类似的关切向有关方面做了转达。我没听说过你所说的监控。据我了解,实际上,中国负责卫星传送的部门在为大家传送节目方面提供了很多方便。最近,我没有听说这方面的抱怨,相信有关方面会对外国电视台提供更好的服务。 问:在落实这些规定的时候,中国和国际惯例更加接轨了。那么外国新闻媒体能否聘用中国公民作为我们的文字记者和摄影记者? 答:我们注意到,很多外国新闻机构曾提出这样的要求。我们认为这样的要求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但是由于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包括税收、资质的认定等,目前如果想在这个规定中加入这方面内容,条件还不具备。但是《规定》中有一条:外国记者可以通过外事服务单位聘用中国公民协助采访报道。大家可以聘用中国公民协助工作,包括拍照、摄像或收集一些资料,甚至可以协助做一些采访。但是目前还不能让他们担任记者,不能持外国记者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