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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有预谋的诈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17:05 法制与新闻

  价值2500万元人民币的货物发往乌拉圭后,3名应该交付货款的客商却“人间蒸发”了。这是偶然的信息中断, 还是一个有预谋的陷阱?

  当浙江省义乌市小商品市场141名经营者向警方报案后,公安机关展开了跨国追赃,检察机关更是启动了浙江省首 次跨国司法协助。经过公检双方的通力合作,犯罪嫌疑人莫荣勇被成功抓获,揭开了3名客商“人间蒸发”之谜。

  金叙飞/文

  浙江省诸暨市的马某在义乌针织市场有一个摊位,主要销售袜子。2005年10月的一天,马某的店铺里来了一位 操广东话的男子,自称“李代林”,同行的还有一位自称是香港人的女子。当天,“李代林”就向马某定购了1.1万双袜子 ,并支付了1万余元货款。

  几天后,“李代林”再次光顾马某的店铺,又下了18万元的定单。马某将袜子打包送到“李代林”在义乌市北苑路 的义乌市时代贸易有限公司。没隔几天,“李代林”就结清了全部货款。

  “李代林”与马某做生意,每次都及时付清了货款。虽然不知道“李代林”的来路,但看其做生意的方式,马某觉得 这是个值得信任的客户。

  2005年12月,“李代林”再次来到马某的店铺,一口气订购了价值44万元的袜子,并约定2006年3月5 日交货。价值44万元的袜子可不是小数目,揽到了大生意的马某开始忙碌地准备货物。

  几天后,马某又接到“李代林”的电话,就交货事宜进行协商。按照双方后来的约定,2006年2月25日至3月 17日,马某分4次将实际价值达44万余元的袜子送到了“李代林”的贸易公司,双方还将付款日期约定在3月28日这天 。

  2006年3月25日深夜12时许,马某接到一个始料未及的电话。电话是“李代林”的贸易公司的业务员打来的 ,他告诉马某,“李代林”等人突然不见了,打电话也联系不上。大事不妙!马某一下子产生了不祥的预感:该不会是被骗了 吧?

  马某当夜就赶到“李代林”的贸易公司,看见的场景并非想象中的人去楼空,而是人满为患。原来,这些人都和马某 一样,送出了货物却没有拿到货款!

  货物发往国外

  义乌警方很快立案侦查,经过统计,受骗的商户多达141家,货物涉及玩具、袜子、计算器、皮具等种类。民警作 笔录时,马某的回答大大出乎意料。民警告诉笔者:“我问他,‘李代林’的贸易公司的名称是什么,他回答说不知道;我又 问他‘李代林’的具体身份,他说只知道是广东人,其他一无所知。”

  其实,马某等人被骗并不偶然,这源于义乌小商品市场的赊账经营方式。由于竞争激烈,不少商户都采用先送货、后 收款的方式,久而久之,如果不赊账,就揽不到生意。赊账,给商户们带来了数量可观的贸易往来,为义乌小商品市场留住了 大量的客源,同时也让不法之徒有机可乘。

  2006年3月31日,义乌警方经过侦查,在广东抓获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莫荣勇,他就是骗走马某44万余元 的“李代林”。随着莫荣勇的落网,这起涉案总价值高达2500万元的诈骗案终于水落石出。

  2005年6月,莫荣勇伙同香港人吴某和澳门人魏某(均在逃)来到义乌,莫荣勇化名“李代林”,在义乌市北苑 路67号租了间房子,没有到工商部门注册就开办了“义乌市时代贸易有限公司”。2005年12月之前,莫荣勇等人在义 乌小商品市场购买了20多个货柜的货物,并结清了全部货款,给不少商户留下了不错的印象。

  但从2006年2月开始,他们开始大量订货,在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先后从141名经营者那里购进了价值2 500万元的货物,并将交款日期都定在3月28日和3月29日这两天。而此时,他们早已收到货物,并在3月9日、3月 15日和3月22日将共计37个集装箱的货物委托海运公司运往乌拉圭的蒙特维的亚港。而莫荣勇等3人则在拿到海运提货 单后逃离了义乌。

  首个司法协助请求书

  发往乌拉圭

  由于货物已经运往国外,义乌市公安局向国家公安部请示,公安部遂向我国驻乌拉圭使馆提出协助侦破这一诈骗案的 请求。2006年4月12日,我国驻乌拉圭使馆发明传电报给公安部,称根据乌拉圭法律的规定,要求负责案件的检察院以 检察官的名义出具《关于请求协作扣押涉案赃物的请求书》和《声明》。

  4月14日下午15时左右,义乌市公安局派人到义乌市人民检察院请求协助。由于案情重大,涉及经营户人数众多 ,如能及时扣押、追回被骗货物,则能最大限度减少受骗经营户的损失,检察院对此案十分重视。但由于此类司法协助在浙江 省尚属首次,又涉及外交事项,义乌市人民检察院经过逐级申请,终于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事局的同意。

  第二天下午,以经办检察官杨均琪名义向乌拉圭初级刑事法院法官GabrielaMerialdo出具的《关于 请求协助扣押涉案赃物的请求书》和《声明》终于发往乌拉圭。而此时,3批货物正在运输途中。

  经过漫长而焦急的等待,五一节前夕,货物陆续抵达乌拉圭蒙特维的亚港,随后被当地司法机关控制。

  警方派员海外追赃

  消息传来,大洋此岸众多经营者以及为此案奔波忙碌的公安民警、检察官们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为了能够帮经营 者及时追回货款,义乌警方专门派出两名民警前往乌拉圭。在公安民警和检察官的共同努力下,乌拉圭初级刑事法院和海事法 院均最终判决同意退还这批货物。

  10月初,这批被骗的货物中的大部分远渡重洋运抵浙江宁波口岸。此时,一个新的问题又摆在了海关的面前。按规 定,凡是要入关的货物都得缴纳关税,可这些不是一般的进口货物,而是千辛万苦从国外追回来的货物啊。经义乌警方努力, 海关总署对此批货物特许放行。

  2006年11月10日,这批货物全部堆放在义乌梅湖国际会展中心F馆。

  “这些商品运回来那天,可把我们30名搬运工累得够呛。”当天曾经受雇将这些赃物卸入仓库的搬运工李云长说, “从上午9时一直忙到晚上10时,人都累趴下了。我干了3年多搬运工,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多货物,这个骗子的胆子真够 大的”。

  不久,不少经营者接到警方通知,前往义乌梅湖国际会展中心认领货物。在义乌梅湖国际会展中心F馆,此次从海外 通过远洋货轮运回的小商品已经把2000多平方米的会展中心F馆塞得满满当当。

  前来认领货物的经营者络绎不绝,他们一个个喜上眉梢,一位商户说:“没想到这些小商品到乌拉圭‘旅游’了大半 年,警方还能找回来,还把犯罪嫌疑人抓住了,真是大快人心。”

  11月13日,公安机关已将此案移交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并在11月17日举行了退赃大会,让这批小商 品回到主人手中。

  链接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涉外民商事、刑事案件时有发生。一些犯罪嫌疑人在国内作案后逃遁他国或将巨额犯 罪所得藏匿境外,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为了有效地打击犯罪,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对外开展司法协助。

  与国际上关于司法协助的通常做法相似,我国目前对外开展司法协助、引渡及被判刑人移管方面的合作,主要通过3 种方式进行: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引渡条约及被判刑人移管条约,相互请求和提供协助;根据载有 司法协助和引渡条款的国际公约,相互请求和提供有关协助;通过外交途径进行个案合作,即与尚无司法协助条约关系的国家 ,根据国内法和司法实践,在对等互惠的基础上通过外交途径与外国开展司法合作。截至2005年12月底,中国已与49 个国家缔结了78项民、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引渡条约及移管被判刑人条约,其中57项条约已经生效。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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