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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西安儿童医院医生收回扣现场被捉(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17:36 华商网-华商报
华商报:西安儿童医院医生收回扣现场被捉(图)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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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题:昨日下午3时15分,当一名女医药代表走进西安市儿童医院急诊科医生办公室并紧紧关上门后,守候多时的记者立刻冲进去,将刚刚收下“红包”的张医生堵在屋内,在她口袋里发现了3个“红包”,在还没来得及离去的女医药代表的提包内,发现了51个写有姓名的小包……

  西安市儿童医院医生收回扣现场被捉

  “2月下旬,一些医药代表将到西安市儿童医院拿医生开过药的电脑明细单,以便付给医生回扣。”记者从报料人处获得消息后提前来到该院,经过两天的守候,终于揭开了该院医生收受医药代表回扣的秘密。

  医生名字后的“正”代表啥

  据了解,电脑明细单是医药代表最终给医生开药回扣金额的凭据,没有它,医药代表根本无法知道一个科室的大夫谁开了多少药,也就没办法按数量给回扣。为了获得这张电脑明细单,记者佯装也是来取单子的某公司医药代表,借机看到了这张单子。在单子上,所有医生的名字都很清楚,有的名字后面“正”字多,有的则很少。据知情者介绍,如果不是搞这一行的,根本不会弄清楚这里面的奥秘。而仅仅一张单子里,涉及的金额超乎人们的想象。

  真正的“大鱼”在哪儿

  2月28日下午3时左右,已经有很多挎着包、拿着文件袋的医药代表出现在儿童医院一些科室门前。由于科室里带孩子看病的人络绎不绝,这些医药代表站在科室门口、走廊上,时不时朝内观望。看来,有病人在场,他们不会轻易出手的。时间过去了约一个小时,二楼走廊上的病人少些了。但由于某科室3个房子内还坐着病人,等候在门外的医药代表开始流露出焦急的神情。

  下午5时30分左右,记者发现一名穿粉色大衣的女医药代表开始借用走廊的一张桌子,低头将提包里的钱往空白病历里卷。就在她刚忙完的时候,一名中年男医药代表走进了医生办公室。记者欲跟入时,被一名护士拦住去路。而这时那名男医药代表已经进到里面,神色诡秘地关上了门……

  据报料人介绍,因怕被人看见,他们给钱的过程很快:把包好的钱用病历卷上,只需要跟医生的手捏一下,钱就给了。

  守候到当晚11时,又有5名医药代表出现,但报料人说,真正的“大鱼”还没有出现……

  51个“红包”都是给谁的

  终于,到3月1日下午,“大鱼”陆续出现了。所谓的“大鱼”,就是药的品种在该院较多、而且每月开药量较大的中间商。下午3时,看着一名医药代表急速进入到该院一楼急诊科医生办公室,记者立刻冲了过去。但由于距离较远,等冲进办公室内,里面的人已经离开了。记者佯装找错了医生,又耐心地在走廊附近等候。

  过了15分钟左右,根据报料人示意,记者再次推开急诊科紧闭着的房门,冲了进去。只见屋里一名戴眼镜的女医生站在桌子旁,左手还揣在白大褂的兜里。经再三要求,她不情愿地掏出了兜里的3个小纸包。只见上面分别写着“王×娟”、“张亚维”、“张亚萍”三个姓名。打开纸包,里面分别包了14元、56元和60元现金。而且纸包里夹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锌钙特2支×6=12”、“新福欣1g6支×8=48”、“元月24日至2月25日”等内容。

  在还没来得及走的中年女医药代表提包内,则赫然发现51个同样的小纸包。纸包上分别用蓝钢笔水写着姓名。打开其中一些纸包,里面都是现金。由于这名医药代表始终不开口,记者只得询问戴眼镜的女医生。虽然她不愿讲自己的姓名,但同科室的医生告知其姓张。

  记者:小纸包的钱是啥钱?

  医生:就是药品回扣的钱么。

  记者:你拿了3个包,其余的(包)是给谁的?

  医生:肯定都是医生的么。

  记者:是让你转交的吗?

  医生:是。

  记者:这种事情出现过多少次了?

  医生:有几次了。

  记者:她为什么要送给你钱?

  医生:别问我了,我不会再说什么了……

  现状调查

  医药代表缠住医院

  药品虚高不下的原因何在?难道真的只是医药公司、医院为了效益,不断加价的结果?日前记者经过调查发现,一直被社会舆论批评的医药公司、医院实际上只是药品流通环节中的一些小牟利者,药品从厂家到医药公司,再到医院,最后到消费者手中,虚高

药价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一些医药经销商、医药代表、中间商以及医生在各个环节中牟取暴利的结果。

  医药代表“数量可观”

  据业内人士介绍,西安市内很多医院都有医药代表在活动。每个公立医院,至少有百名左右的医药代表在联系推销药品。大致估算,全市的医药代表约数千名上下,其“数量十分可观”。

  其实,所谓的医药代表除了给药品中间商、代理商、经销商打工外,有些中间商、经销商本人就是挂靠在某医药公司下的医药代表。这些医药代表有男有女,既有20至30多岁的年轻人,也有40至50多岁的中年人,其中女性因有着与人沟通的“优势条件”,因此人数更多一些。

  都是“老板”信得过的人

  除了老板自己当医药代表做药品生意外,中间商、经销商雇用的每个医药代表都是他们自己信得过的人,否则月底给每个医院医生的大量回扣款,根本不敢让他们去送。

  由于医院的大夫总是阶梯性地从年轻大夫发展成骨干大夫,因此老医药代表拥有人脉的连续性,获利更多。而刚入行的,就得使出浑身解数,将药品送进医院科室,并让医生们多开药。

  竞争手段包括性贿赂

  不过,由于医药代表众多,竞争非常激烈。很多医药代表回顾曾经走过的路,内心都很苦痛。他们入行门槛低,只要了解所推销的药品,学会快速沟通、与医生建立关系就可以了。在这方面,他们的主要方法就是投其所好。这里面有请客、送礼、唱歌、桑拿以至于其他变相行贿,其中还包括性贿赂。

  一名医药代表说,一般大医院的科室负责人都年龄偏大,一些教授级的科室负责人在要求高提成的同时,会针对一些医药代表提出性贿赂的要求。医药代表便想办法满足他们的要求。当然,在医药代表中,也会有一些年轻女性出卖色相。报料人说,这在圈里已经不是什么秘密。

  良知发现

  一名医药代表的自述

  洪仿(化名)今年20多岁,家在东北。几年前医校毕业后,由于找不到工作,经一位校友介绍,进入一家医药公司当了医药代表。虽然开始做起来很难,但受到诸多“前辈”们挣钱示范的影响,她一直努力在这个行业里摸爬滚打,荷包渐丰。但就在今年春节前夕,她因一次经历而幡然悔悟。

  “那是春节前夕的一天,我去医院准备找一个科室的主任吃饭,无意间看见一个老太太在医院的收费处哭,哭声令人辛酸。听后我才知道,原来是她的儿子得了病,已经东拼西凑借了3万多元,现在医院还要催款。我问了一下老人的药单,才发现医院大都开的是对这种病吃了也没多少效果的高价药品。”她说,那一刻她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也突然间认识到众多医药代表在药品虚高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已退出此行当的洪仿说,很多良知尚未泯灭的医药代表,其实都不愿再干这行了。但是由于陷得很深,一些人很难拔出脚:一旦走通了门路,财源滚滚,要想彻底抽身,实在有些身不由己。

  接连接触了几名医药代表,在说起自身曾经为打开医院、医生这些关口所花费的经历、金钱和所受的磨难时,他们都在心底里恨吃回扣的医生。可是“没办法,要挣钱,只有和他们打成一片”。  

  黑幕揭秘  

  药品回扣医生拿“大头”

  -药品进医院流程

  医药代表→找医院领导→交纳“进院费”→进入医院→交纳“进科费”→进入科室→交纳“赞助费”→医院收费处算出开药量→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比例

  医药代表占5%左右,医生要占到20%-30%,20%归中间商。药品实际价格的50%都是虚的。

  根据国家规定,医院的药品必须来自正规的医药公司。因此,作为中间商,或者要做药品生意的经销商、个人,只有借助医药公司这块牌子才可以做起来。他们工作的流程是这样的:

  由个人或中间商投靠在某医药公司名下,然后自己从代理商、厂家处联系购药。

  确定了药品,再通过熟人关系,联系医院的负责人,找院长、副院长。同意药品进入医院后,要交一万多元的药品“进院费”(效益特别好的医院则要3-5万元)。

  随后,还要找具体的科室谈,联系负责人、骨干医生,希望多开自己的药品,第一次总是要交上数千元的“进科费”。

  而这样还不行,还要跟药房、收费处建立联系,因为尽管他们不开药,却是将药变成钱并计算开药数量的重要部门。因此,这里则常常要交“赞助费”、“评审费”,这个“赞助费”的数额也不等,主要视情况而定。

  主要“工作”做完了,随后就是经常拉关系,提醒医生多开自己的药品。

  如此各项费用加下来,药品价格自然就高了。其中,医药代表所拿分成占利润的5%左右,医生要占到20%-30%,20%归中间商。表面上,根据国家规定进院药品不得加价超过1.15%,但实际上,药品在进院前已经加过价了。总体上说,药品实际价格的50%都是虚的,这部分利润,大都流进了医生、医药代表和中间商等人的腰包中。

  到了月底,医院的收费处、药剂科会根据处方、开药数量,从电脑上打出一个电脑清单,清单上列着医生名单,每个名字后面,则是“正”字。一个“正”字代表5次,每次一般都约定是一支或一盒药。医药代表拿了单子后,根据人数,从医药公司拿钱。一张清单上涉及金额万元左右。

  而医药公司接医院的药品返款时,医院已扣除药品总价款的3%-5%;医药公司再扣除5%-13%后,再将余款交给经销商(医药代表)。

  有了钱,医药代表一般会在月初两三天内,到医院送回扣。包着钱的“红包”上写着医生的姓名,数额多少来自收费处的单子。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 潘京 采写 舍樱 潘京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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