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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设立环保督察中心 将有效遏止地方保护主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1:36 国际在线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六日电(记者 赵胜玉):十二月五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挂牌成立。今年七月,中国决定设立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五大区域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专家认为,环保督察中心的成立是国家环保总局为强化国家环境监察能力、加强区域环境执法监察的重大举措。也是力图扭转环境执法能力偏软,遏止地方保护主义的有效手段。

  面对快速发展的中国经济,环境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国家环保总局上个月公布的二00六年上半年及第三季度中国环境质量状况表明,中国局部地区污染严重,主要污染物排放仍呈上升趋势。今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不降反升几成定局。

  其实这种局面的形成,很大程度上在于一些地方政府的不正确的政绩观,重经济轻环保、重,以为一个地方只有经济发展了,才是向上升迁的筹码。在这种政绩观的引导下,一些地区,环保与发展的天平不可能不发生失衡。

  应当说,目前中国的环保法规比较健全,环保局有明确的责任和法律授权。环保局长把环境保护和治理好环境既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也是地方政府机关设立该机构的初衷所在。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地方环保局作为地方政府的一个部门,局长的“帽子”掌握在地方领导的手中,票子由地方财政拨付。这样的行政体制,要想让环保局长敢于违背地方政府意愿,敢于拿自己的“乌纱帽”博弈,实在是不太现实的。

  于是一种奇特的现象屡屡出现,一个地方发生了污染事件,往往地方环保局上报的数字并不可信。这个时候,地方保护主义这只无形的手,就会毫不留情的出现在各类污染事件中。

  在现行的体制下,以地方为主的环境监管体制,致使一些地方领导直接干扰环境执法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形象的把这种现象比喻为“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

  各地环保督察中心为国家环保总局的派出机构,不受地方政府的辖治,督察中心将督察地方对国家环境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督察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案件,督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与处理,督察重点污染源监管和国家审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督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生态功能保护区环境执法情况,帮助和协调地方开展跨省区域重大环境纠纷的协调,跨省区域和流域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案件的来访投诉受理和协调等工作。

  专家认为,这将有效遏止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监管的干扰,而此间正在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可望加大环境保护的力度。而发生在十一月十五日的四川电厂燃油泄漏污染长江事件,西南环保督察中心发出成立后的第一份“督查通知”,已被国家环保总局定为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这无疑开了一个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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