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小区公建不同步不予验收(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9:50 竞报

  违建责任人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条例(草案)》加大对违法建设的处罚力度,规定违法建设单位的责任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原条例规定相比,草案避免了以罚代管的现象,取消了“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期限改正,并处以罚款”的规定。

  此外,设计单位为未取得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提供全部施工图纸或不按规定提供图纸造成违法建设的,也将受到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经济处罚。

  农村两层以下住宅只审批一次

  《条例(草案)》简化了农村村民使用宅基地的审批环节。规定建设两层以下村民住宅的,仅由规划部门按照村庄规划进行一次规划审批,限定建设规模、高度和范围。

  编制城乡规划应征求公众意见

  《条例(草案)》中规定,城乡规划中涉及资源与环境保护、区域统筹与城乡统筹、城市发展目标与空间布局、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重大专题,应当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领衔进行研究。编制城乡规划应当依法采取咨询、交流、公示等措施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促进社会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编制。

  擅改使用性质建筑物将被没收

  为保证建筑物使用管理中分类标准统一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一致,《条例(草案)》规定房屋权属证件记载的使用性质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使用性质,有关部门核发的与建筑物使用性质相关的行政许可证件应当与房屋权属证件一致。

  针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的情况,草案明确规定由规划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予以没收。通过这样有力的管理措施保证城乡规划的严肃性。

  城市设计成果可纳入详细规划

  《条例(草案)》还首次引入了城市设计的要求,规定对本市城市空间环境要进行统一规划,提高城市景观艺术水平,开展重点地区的城市设计工作,并将成果纳入详细规划,直接作为规划许可依据。

  按照规定,在编制城乡规划时,要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和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对城市空间环境作出统一规划,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城市景观的艺术水平。

  代表声音一定要避免规划随意性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张毅在昨天下午的分组审议中表示,一定要避免规划随意性,规划确定后,就不能随意地调整和修改。《条例(草案)》关于城乡规划修改、调整的规定过于原则,缺少程序性的规划和约束,不利于实际操作。市人大城建环保委提出的修改意见就很好,“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不得擅自修改或者调整。确需修改或者调整的,应当由原组织编制机关报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按照原规划编制程序修改、调整,并报审批机关批准。”这样就是对规划调整的一种制衡,不能想改就改。

  另外,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公室副主任孟桥说,草案强调了公众参与原则,“以前,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等全过程都是保密的,老百姓不清楚,没有很好的监督机制,因此编制好的规划因此总是发生变化。城乡规划制定过程中加强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有利于保证城乡规划得到更好的贯彻和遵守。”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