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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建不同步不予验收(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9:50 竞报

  解读“精神卫生条例”合同期内不得解聘精神病人

  昨天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的《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草案修改稿)》增加了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聘用合同期内患病的精神疾病患者权益的保护的内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聘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以患精神疾病为由解除与精神疾病患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聘用关系。”

  草案修改稿还规定,本市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应当开设从事精神卫生服务的专科门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根据精神卫生工作的需求,开展相关精神卫生服务。

  另外,草案修改稿还将对精神疾病患者诊断复核的时间由半年修改为3个月,这大大缩短了诊断复核的时间。草案修改稿还对公安机关将精神病患者送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具体程序以及相关费用的承担为题做出了规定,“精神疾病患者有危害或者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以将其送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具体办法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

  “十一五”规划纲要拟调整四项指标

  昨天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还审议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的决定(草案)》。

  北京“十一五”规划纲要中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指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指标、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指标以及耕地保有量指标拟进行调整:

  内容

  数字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指标由此前的15%调整到20%增加化学需氧量是衡量水质受有机物污染程度的综合指标和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由2005年的11.6万吨下降到2010年的9.9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由2005年的19.1万吨下降到2010年的15.2万吨增加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指标2010年时该指标比2005年下降10%以上增加耕地保有量指标指标的具体数值以将来国土资源部对本市下达的分解指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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