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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提请审议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4日14:4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2月24日消息(记者刘振宇)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在今天开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上首次提请审议,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向会议作了说明。

  金人庆说,自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资企业采取了有别于内资企业的税收政策。实践证明这样做是必要的,对改革开放、吸引外资、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市场对外资进一步
开放,内资企业也逐渐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之中,继续采取内资、外资企业不同的税收政策,必将影响统一、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建立。另外,现行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在执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已经不适应新的形势要求。

  金人庆说,为有效解决企业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有必要尽快统一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这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有利于为各类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税收法制环境。

  金人庆说,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体现了“四个统一”:内资、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

  关于税率,草案将新的所得税税率确定为25%,主要考虑是:对内资企业要减轻税负,对外资企业也尽可能少增加税负,同时将财政减收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25%的税率在国际上是适中偏低的水平,有利于提高企业

竞争力和吸引外商投资。为扶持小企业发展,促进就业,草案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照顾性税率。

  金人庆说,草案对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了整合。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旨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同时鼓励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环境保护与节能节水、支持安全生产、促进公益事业发展和照顾弱势群体。

  草案提出,对原来享受法定税收优惠的企业实行过渡措施,以缓解新税法出台对部分老企业增加税负的影响。草案还对纳税人范围、收入、扣除等做了新的明确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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