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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不订劳动合同付2倍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5日07:39 大众网-大众日报

  综合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旨在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法草案,24日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继续审议。此次提交审议的草案是在第十九次会议初审后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并作出大幅修改后的最新版本。

  被欠薪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岁尾年关,欠薪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草案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基本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随劳动者流动

  “国家采取措施,逐步实现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随劳动者在全国范围内流动。”草案规定。

  有关专家指出,这虽然只是一条原则性的规定,却具有前瞻意义,意味着将来制定社会保险法时,要明确“社会保险实行全国统筹”。

  禁止自设劳务派遣公司搞“内部派遣”

  “用工单位不得自设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草案规定。

  草案对劳务派遣合同的相关内容予以明确。根据草案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草案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办理用工手续,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此外,草案还规定:用人单位自办理用工手续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应得报酬2倍的工资。

  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克扣工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等问题,草案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劳动报酬。

  草案规定,集体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应当高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竞业限制人员限于高端劳动者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草案对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人员范围作出规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说,草案有关竞业限制的规定,力求在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与限制劳动者就业权利之间寻求平衡,因此竞业限制的人员确定在高端的劳动者身上,并规定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行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和期限等。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调整范围

  草案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这部法律。

  为解决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人员的权益保护和争议处理的法律依据问题,草案扩大了适用范围,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调整范围。

  根据草案,除

公务员和参照
公务员法
管理的工作人员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其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试用期限取决于合同期限长短

  “劳动合同期限不足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草案规定。

  草案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草案同时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经济性裁员20人以上应提前听取工会或全体职工意见

  为防止用人单位随意进行经济性裁员,草案对经济性裁员的程序、条件等进行了严格规定。

  草案规定,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以裁减人员。

  鼓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草案鼓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规定用人单位在三种情形下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若违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草案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延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或者距法定退休年龄在10年以内的;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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