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机要费案明天开庭 陈水扁不愿提供机密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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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10:15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2月28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针对陈水扁办公室拒绝回函法院一事,台北地方法院昨天证实已收到陈水扁办公室的文件,并附上拒绝提供核定“机密文件”公函的理由,合议庭将会依照相关规定加以处理。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北地检署表示,明天“机要费案”开庭时,将再向合议庭声请要求陈水扁办公室函覆。岛内实务界人士指出,“机密”采形式认定,陈水扁办公室
报道指出,“公务机要费案”的合议庭要求陈水扁办公室函覆当初“核定机密外交”的原始公函、核定文号及日期等资料。合议庭认为,若陈水扁办公室提出这些“核定机密外交”的公函,律师团就可以提早顺利阅卷,因此订于明天开庭。 对于陈水扁办公室不愿回函法院,相关人士认为,可能是陈水扁办公室当初没有按规定,由核定权人依“机密保护法”核定“机密外交文件”,现在法院去要,陈水扁办公室才提不出来。明天的开庭,检辩双方势必就此论辩。 据了解,“公务机要费案”上星期五庭审时,台北地方法院要求陈水扁办公室提供“机密外交”卷证,陈水扁昨天却回函法院,表示“不便提供”。由于陈水扁不愿提供资料,法庭上也将缺乏6件“机密外交”的直接证据,案件的审理进度肯定受到影响。(周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