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学生贿赂香港教授入狱案折射两地反腐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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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11:13 中国广播网 (来源:三联生活周刊) | |||||||||
他们本是师生,学生陈静刚从内地到香港3个月,教授戴晖辉已融入香港社会十几年。在由一门课程考试构成的利益联结中,陈静拿出1万港币贿赂任课教师戴晖辉,戴则毫不犹豫将此事举报至廉政公署。不同的地域标签,使两人截然的选择如同一面镜子,折射出两地不同的反腐环境和公民意识。 内地学生:“理所当然”的行贿
2006年9月,陈静从武汉到香港,进城市大学数学系攻读博士学位。在旁人眼里,25岁的她人生轨迹一路顺遂,这次飞跃更是上升曲线上的制高点。 “一次聊天时,她说自己一直以来——从小学到大学一直不停上学到博士——在自己的圈子里是非常优秀的,一直觉得自己理所当然是‘No.1’。”陈静在香港城市大学的一名同学在校园一个论坛上回忆。 最初来香港的兴奋过后,陈静开始感到压力,她对这位同学说,“到了城大之后,周围环境不同了,不但远离家门,而且发现周围的人都很厉害,所以心理压力很大,无法适应这种压力,担心自己做不到最好”。 据她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博士同学形容,陈静“似乎有点内向,不怎么表达观点,也很少见她和人长时间聊天”。总体上,她“给人印象不是很突出,但平时学习特别用功,一直以来成绩也还不错”。 12月,陈静迎来了到城大后的第一次挑战——课程“应用分析选论”(Selected Topics in Applied Analysis)将在12月16日考试。任课教师戴晖辉副教授对记者说,这门课是两门博士生必修课之一,有一定难度。而那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博士生也说,“这门课非常专业、特别偏。12月16日的考试中也证明了这一点,4个题目不少人都只会做其中一道”。 如果考试不能通过,除了陈静所看重的“面子”受损,另一个现实就是失去奖学金。在城大,这笔研究生助学金大约是每月港币1.2万元,但学生的学术表现必须符合校方要求的平均积点(GPA)。对内地学生来讲,这笔钱是在香港读书的基本生活成本,有学生算了一笔账:“学费3500元;住宿费2000元;生活费2000元,再加上其他一些开销,每人每月在香港的花销都在8000元以上,女孩子更多一些。” 在双重压力下,恐惧考试失败的陈静选择了她认为的“捷径”——给任课教师戴晖辉送钱“买考题”,占她一个月奖学金的绝大部分。但陈静没想到,自己会触犯香港《防止贿赂条例》第4(1)(a)条中规定的“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被判即时入狱6个月及充公1万元贿款。 仅3个月,陈静就从高峰跌至低谷。除立即要开始服刑外,极有可能依惯例被学校开除学籍,人生也将被记入抹不去的污点。 法庭上,陈静的辩护律师表示,“被告因对香港的反贪污法例不熟悉才干犯本案”。 据戴晖辉表述,12月6日,他在办公室的信箱发现一个信封,内有1万港元现钞。稍后,他收到一封匿名电邮。寄件人自称是其学生,希望获得本月16日举行的期终考试试题和答案,送上1万元是为“感谢帮忙”。11日,戴晖辉又收到两封匿名电邮,催促他将试题及答案通过电邮传给她。之后戴按照廉政公署指示约她见面交易,陈静毫无防备地答应现身,并提醒戴带上一本空白的答题本供她抄答案。13日中午,陈静接过戴给她的试题、答案和答题簿,正在抄写第一道题答案时,被周围埋伏及假扮顾客的廉署人员拘捕。先汇钱、再等着收货……从整个过程看,陈静是非常熟稔行贿的这套程序的。 陈静2006年7月份刚毕业的华中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不愿谈起这个让他们“丢人”的学生。城大的一份统计资料显示,2005~2006年度该校共有481名非本地生,当中252人为研究生。多名城大教授表示,没有听说过有学生用钱贿赂教师,城大也没有这种风气,相信只是个别事件。但这一案件也对来港者熟悉和遵守香港的法律和社会规则带来警示。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系教授王绍光对记者说,“我常提醒学生们注意,香港是个规矩特别多的地方。比如对每年拿奖学金学生在港时间有规定,少于规定天数要请假。我曾有个学生未请假离开,少于限制天数,被取消了奖学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