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赖群体调查:生活逍遥终难逃法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20:36 环球人物

  最高人民法院刚刚宣布,2007年1月1日起,国家执行威慑机制正式启动,限制“老赖”贷款、投资、出境等等,全面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

  年关将至,“老赖”再次成为焦点话题。

  税务机关忙着盘点清单,公布一批批的欠税“老赖”;法院发布告示,悬赏“捉拿”欠款“老赖”;债主们更是使出各种招数,围追堵截“老赖”……“老赖”们就像吸附在社会机体上的毒瘤,既从宏观上侵害整个国家的经济运行环境,又从微观上吞噬一个个相关家庭的幸福,以至于追讨“老赖”成为全民行动。

  “老赖”危害之重,源自积弊之深。据统计,2005年全国仅一次性清理欠税就达200亿元;全国范围内拖欠的各种工程款累计1750亿元,拖欠农民工工资达100多亿元,拖欠银行贷款更是不计其数。虽然国家清欠力度不断加大,也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效果,但总是清了旧的欠账,又添新的欠款。

  中国“老赖”似乎越来越多,他们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群体?是什么让他们丧失了诚信底线?又是什么让他们能够躺在高筑的债台上安然无忧?

  在司法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本刊对一批“老赖”展开调查:“先骗后赖”的陆峰;欠款、欠薪、欠贷的郭魁斌;“改头换面转移资产”逃债的王新华;拖欠农民工工资达8年之久的邱加阳……通过这样的调查,给大家以警示——严防“老赖”,重新构筑起诚信社会的基石。

  陆峰 赖账逼疯银行职员

    “京城金融诈骗第一案”主犯,热衷“先骗后赖”,擅长“又拖又赖”  

    本刊记者 肖 莹

  2006年12月20日,人称“京城金融诈骗第一案”的“陆峰诈骗案”尘埃落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主犯陆锋因票据诈骗、金融凭证诈骗、伪造金融票证等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

  而6个月前,陆峰的名字还出现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悬赏执行公告”上,他创办的北京中恒企业发展公司,欠下了1.5亿元的巨额债务。深受其害的债主,艰辛追讨多年,总是无功而返,无奈之下公开悬赏——谁能为追回巨款成功提供线索,可获3000万元赏金。

  陆峰究竟是何方“神圣”,竟然能够“赖得”1.5亿元的巨债?

  假担保书骗出2000万

  “他长得很瘦,架一副金丝眼镜,用北京话说,看上去像一个‘精豆子’。陆峰说话时总是笑嘻嘻的,给人的感觉挺憨厚。”“实际上,陆峰智商很高,口才也好,是个不好对付的人。”“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记忆力超常,对自己诈骗的每一笔款项,都能把来龙去脉叙述得清楚无误,甚至于他接触过的地址门牌,也能记得清清楚楚。”在审问过他的检察官的印象中,陆峰的确像是一个精明的“老赖”。

  陆峰1966年出生于北京,在姥姥家里度过了童年,上小学的时候才回到父母的身边,从此过上了“冰火两重天的生活”:一方面,慈爱的母亲对他十分娇纵溺爱,总是从微薄的工资中挤出钱来给他买玩具,这让他在同伴们羡慕、嫉妒的目光中,获得了很大的心理满足;另一方面,严厉的父亲经常用粗暴的拳头和生硬的说教对待他,让他经历了一段从胆怯、习惯到麻木和叛逆的心路历程。

  上小学时,陆峰一直是学生干部,后来却因两三分之差,没有考上重点初中和重点高中。陆峰后来经常跟人说,每到人生的关键时刻,他总是“差这么两三分”。1983年,17岁的陆峰因为打伤人被劳教一年。后来,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份工作,却又经不住商潮的诱惑,瞒着家里人辞职到广东、海南等地做生意,其间结识了一个名叫成敬的“难兄难弟”。

  1991年,在北京做生意的成敬,整天为无法申请到银行贷款而愁眉苦脸。一天,成敬拿起一张没用的担保书就准备撕,忽然眼光落到了一个地方——担保书上没有加盖骑缝章的盖章处。他一拍脑袋,冒出了一个念头。

  于是,成敬很快找到了陆峰。两人一合计,费了好大劲找到了一台能够打出和担保书相同字形、字号的打字机。依靠这台打字机,两人窝在办公室里,制作了一份假担保书,然后来到了银行。

  出发前,两人心里打鼓,甚至在递上担保书的刹那,还萌生了退缩的念头。令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银行没有提出任何质疑,便把2000万元划入成敬的账户。看到一下子有了这么多钱,两个人乐坏了,并认定:“这条路可行!”

  陆峰和成敬开始整天琢磨:如何加盖以假乱真的印章。最后,还是陆峰“脑子灵活”,提出一个新的“创意”:利用电脑印制假章。为此,他们专程跑到香港一趟,考察那里的印章行业。

  回到北京后,他们找人尝试印制假章。后来,办案人员对这些假章的评价是:“肉眼根本无法分辨真伪,就连银行验章常用的折角验印法也不管用。只有通过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才能发现这些假章是用

打印机喷到支票上的,而不是像真章那样蘸上油墨盖到纸上的。”

  就这样,陆峰一次次将手伸向了一些企业设在银行的户头。1993年,拿着骗来的钱,陆峰注册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北京中恒企业发展公司。头三年,公司业绩连年增长,广泛涉足

房地产投资、矿产开发、酿酒、电视剧制作等领域,陆峰的个人资产也因此从3800万元升至上亿元。

  可陆峰并不安于现状。他接连又注册成立了近十家分公司,希望“东方不亮西方亮,总会有那么几家能够赚到钱”。但后来的事实证明,他“聪明反被聪明误”,因为摊子铺得太大,资金总是难以到位。1996年,中恒公司凸显经营困难。这一下,陆峰着急了,他再一次把“振兴”企业的希望寄托在银行身上。

  陆峰发现一些有钱的企业,因为嫌利率不高,不愿意把钱存在银行。于是,陆峰假借银行名义和这些企业“交涉”——只要把款存入银行,同时写下保证书,承诺一年内不支取,就可以得到高额利息。而一旦拿到了这些企业的保证书,陆峰就马上找人按照上面的公章、财务章、人名章去印制假章,然后到银行把钱划走。

  在厚达37页的刑事判决书中,关于对陆峰的指控有8项,涉及受害单位十多个,涉案金额达4.3亿元。

  近亿借款赖着不还

  在刑事判决书里,有一个名叫孙玉良的人——他也是被告,今年42岁,因患有抑郁性精神病,最后被依法终止审理。知情者说,他是在“陆峰诈骗案”暴露后才患上此病的。

  1996年4月,在工行北京东城支行一位副行长的介绍下,陆峰认识了该支行下面一家分理处的主任刘柱民和副主任孙玉良。陆峰提出以“体外循环”方式用款,即:银行给存款户开存单,但钱不入银行的大账,而是直接给用款户,银行向用款户收取手续费。当时,孙玉良以风险太大为由拒绝。陆峰随即提出可以出具存单作为抵押,还“煽动”那位副行长“佐证”自己的“可靠”,双方这才达成一致——由中恒公司在分理处开立一个账户,陆峰负责拉来存款,钱直接打入中恒公司账上,用款期限为一年,中恒公司负责支付高息,并付给分理处一定的手续费。

  双方商定后,陆峰很快便以中恒公司的名义,在分理处开立账户并存入700万元,后来又拉来第一笔存款——1000万元,并向分理处出具存单,之后支付给储户高息。就这样,仅仅三个月左右的时间,中恒公司的账上金额迅速高达1.4亿元,陆峰按照约定累计付给分理处手续费238万元。

  1.4亿元到账后,陆峰又找来别的商业银行的3张空白存单,分别填写了1张4000万元和2张5000万元的假存单,并印制假的银行业务公章。当陆峰将这3张假存单交给刘柱民后,刘柱民也没有核对真伪,直接将它们锁进办公桌里。

  过了一段时间,存款户的存款陆续到期,可陆峰借走的钱却一直没有归还的迹象。刘柱民和孙玉良开始坐立不安,隔三差五地给陆峰打电话催款。刚开始的时候,陆峰还挺配合,陆续从自己公司账户上拨出5500万元交给分理处。可接下来催讨剩下的8500万元,就没有那么容易了。陆峰总是推托说“手头紧”,“希望通融一段时间”。再后来,他就干脆说“我实在是没钱了,我也没有办法啊”。最后,甚至对刘柱民和孙玉良两人避而不见。

  直到有一天,孙玉良抱着一丝侥幸心理对刘柱民说:“陆峰不是还有3张存单押在我们这里吗?实在不行就拿它们顶上吧。”可是,当刘柱民从抽屉里取出陆峰的那3张存单后,仔细一看,两人一下子头就大了——“天哪!这3张存单竟然是假的!”

  8500万元巨款在自己手上没有了!从未想过这种事情会落在自己身上的孙玉良,受不了这个意外而又强烈的刺激,突然之间疯了,以至于有时候看到办案人员时,就会一下子猛地钻到桌子下面,哆哆嗦嗦,不言不语,怎么哄劝都不肯出来。

  “能享受的都享受了”

  “我实在是没钱了!”这是陆峰对那些债主说得最多的一句话,但事实究竟怎样呢?

  陆峰等人诈骗4.3亿元,除支付高息和手续费外,大部分钱都被他们占有和挥霍了,用成敬的话说就是——“能享受的都享受了。”

美食佳肴、名品香车、豪华丽舍、古董字画,这些陆峰的最爱,都被他用骗来的巨款一一买下。有一次,为了感受一掷千金的“酣畅淋漓”,陆峰和成敬怀揣几十万元,携手昂头,走进了赌场。

  陆峰和成敬两人还用骗来的巨款“滚雪球”——大把大把地花钱买礼物送人,为“事业可持续发展”做铺垫、打基础。被抓以前,陆峰动不动就“买房买车送人”。他在供述中提到,为了打通银行的“关节”,自己常买名贵服装和皮具送人,有时候往往会借几万元“帮助朋友”。一些“重要客户”和“公关对象”,无论在豪华歌厅里娱乐,还是在高档餐厅内消费,陆峰在帐单上大名一签,很是潇洒。

  1996年7月,陆峰通过朋友认识了在银行工作的许兴元。第一次见面是在一家高档餐厅里,陆峰反复不断地和许兴元寒暄畅饮,贷款之事一个字也不提。不料,几杯酒下肚后,许兴元主动请陆峰帮忙完成存款任务。这正中陆峰下怀。没几天,他就来到许兴元所在的银行开立账户。接下来,陆峰经常给许兴元打电话联络感情,两人关系越来越“铁”。等到时机成熟,陆峰便向许兴元提出借款9000万元,许兴元满口答应。案发后,不明就里的许兴元还不时地自问:“自己的哥们儿,怎么会骗我呢?”

  陆峰之所以会被许兴元当成“自己的哥们儿”,根本原因之一在于他“很会做人”。和他接触过的办案人员说,和陆峰谈话总会让人感到很舒服,“他说话特别谦卑,但是从来不说那种降低自己身份的话。”而在下属面前,陆峰其实是一个非常武断、跋扈甚至霸道的人。

  一些与陆峰有“合作关系”的单位,发现存在银行账上的钱没了,自然而然就直接找上银行要钱。有时候无奈之下,银行就把“真正的用款人”陆峰推出来。遇到这样情况,陆峰每次都会态度友好地许下还款承诺,但事后证明都只是一纸空文。直到对方忍无可忍准备报案时,他才会按照最低限额拿出一笔钱“封口”,然后继续玩弄他“先骗后赖”、“又拖又赖”的伎俩和把戏。

  不过,伎俩再高明、把戏再好看,也会被揭穿、结束的那一天。

  1998年,许兴元因“非法拆借、挪用公款罪”被起诉,“陆峰诈骗案”由此东窗事发。1999年8月9日,陆峰在自家门口被捉拿归案。

  自从被关押后,陆峰的脸上几乎就再也没有了笑容。他常常呆呆地透过铁窗仰望天空。每一次被提审讯问,陆峰总是表达出渴望生命和自由的强烈欲望——“只要能活命,只要能出去,我做什么都行!”

  在最后一次接受检察官提审讯问时,陆峰主动提起自己的父母,讲了很多小时候的事情,还拿出了自己在看守所里编织的小玩偶。在陆峰小时候,母亲也经常编织这个东西,他也最喜欢拿它跟小伙伴换吃的。讲完之后,陆峰泪流满面。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陆峰已经来不及后悔了,他必须也只能接受法律的严惩。而被他诈骗、拖欠的1.5亿巨款,下落不明;原先在他手下担任财务总监的一名犯罪嫌疑人,长期潜逃;至于众多的受害单位,只能在愤怒和无奈中,期盼着奇迹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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