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改头换面转移资产逃避债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20:36 环球人物

  王新华 “金蝉”一再脱壳

  本刊记者 李鹭芸 马春久

  不是企业法人,却操控着企业的资金流向和生死命运,并得以使自己和企业逃脱债务⋯⋯2006年12月18日,记者走进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聆听办案人员讲述、翻阅案件卷宗之后,一个“胆大艺高”的“老赖”渐渐浮出水面,尽管他至今逍遥法外。

  他就是王新华,曾经闻名全国的农业高科技企业“兴绿原”的幕后老板。在法院对他和“兴绿原”作出一审判决后,他却指使手下撕毁法院的查封公告,转移欠款企业资产,试图推卸法律责任,赖掉所欠的800万元银行贷款。

  鹊巢鸠占,愣是不还钱

  对王新华的采访,法院相关人士给记者打了预防针:“很难,连我们都找不到他。”而北京市兴绿原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对外联系电话,永远都是“嘟嘟嘟”的声音。王新华到底是谁?人在哪里?

  1952年出生在上海的王新华,早年一直在国内经商,后到香港发展,现为香港居民。这为其以后以港商身份回大陆投资,提供了通行证。2006年12月内蒙古《鄂尔多斯日报》的一篇报道提到:“涉农龙头企业建设进展顺利,兴绿原肉羊种源基地运行状况良好⋯⋯”这是目前记者在媒体上找到关于“兴绿原”的最新线索。但是当记者的电话追踪到鄂尔多斯市兴绿原种畜发展有限公司时,无人知道“王新华”这个名字。

  王新华与“兴绿原”的故事扑朔迷离,这还要追溯到2000年。当时,很多内地企业家涌向香港注册公司,谋求海外扩张,而身为香港人的王新华,却把眼光投向内地。据和他打过交道的人说,王新华涉猎的行业范围很广,但以建材生意为主。这一年,48岁的他在其商业生涯中,迈出了“重大”的一步,入股北京福通投资公司——一家国有控股企业。王新华商业头脑极其发达,市场敏感使他嗅到了“福通”背后的财富——“兴绿原”。当时的“兴绿原”作为国家首批肉羊种羊基地和

转基因羊研究基地而名声在外,而且市场占有率也节节攀高,北京超市里到处可见“兴绿原”品牌的羊肉制品。

  2001年7月,由“福通”控股的企业——北京兴绿原农牧发展公司召开董事会,原董事长桑某被免职,王新华以“福通”股东身份进入并控制了“兴绿原”。但事后,王新华并没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到工商部门办理法人变更手续。

  王新华控制“兴绿原”,却不愿意为自己“正名”,个中原因耐人寻味。一些了解王新华的人都说,他是一个极其精明的商人,每一步棋都深思熟虑,有所图谋。

  “留一手”的王新华入主“兴绿原”后,虽然手握大权、主持大局,但在“兴绿原”的许多重要内部文件中,却很难看到王新华的名字。虽不是公司法人,但王新华对公司财务进出,却有着绝对的掌控权。他对财务决策和重要账单一般都要亲自过目。在单位财务文件中,王新华的名字随处可见。这也成为法院在判定他是“兴绿原”实际控制人的重要证据之一。

  作为一家现代农牧企业,“兴绿原”早在1996年成立之初,就在北京郊区顺义兴建了一个种羊基地,拥有现代化的标准羊舍和胚胎移植实验室。1998年6月,“兴绿原”向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贷款800万元,期限3年,用于购买种羊。

  2001年6月贷款到期后,中行北京分行屡次催款,“不是法人”却是幕后老板的王新华毫不理会,他或躲或拖,愣是不还钱。无奈之下,中行北京分行将“兴绿原”告上法庭。

  2002年7月29日,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气氛严肃、紧张,但被告席上却看不到被告人的身影。北京二中院在经过进一步调查取证和审理后,于当年8月一审判决“兴绿原”偿还中行北京分行贷款本息,王新华被判定为直接责任人。判决宣布后,原告和被告均未上诉。

  瞒天过海,“空手套白狼”

  但是一个月后的结局却让所有人跌破眼镜。2002年9月20日,北京二中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还款判决,而此时的“兴绿原”,已被人“掏空”——没有可被执行的资产了。

  原来,在此之前,王新华就以1130万元的价格,将“兴绿原”转让给“上海锦铧实业发展公司”。王新华如何将一个面临法院强制执行的资产“推销”了出去?“锦铧”为何接手这个“烫手山芋”?

  经过调查,法院发现,“锦铧”是一家“有案底”的企业,原因是拒绝执行司法裁定。另外,“锦铧”在注册地上海并没有具体的办公地点,也没有人见到过“锦铧”的工作人员。法院办案人员向记者回忆说:“当年我们去上海追查‘锦铧’的资料时,按照工商注册的公司地址去找,结果根本不存在这个公司。最后根据线索,查到一个郊区乡村,可当地还是没人听说过什么‘锦铧’公司。”

  种种迹象显示,这个在王新华出生地注册的“锦铧”公司,很可能是一家“空壳企业”,而且一些迹象表明王新华与“锦铧”有特殊关系。事实上,早在法院一审判决前的2002年5月,王新华就和“锦铧”达成了“兴绿原农牧公司”资产转让协议。翻开卷宗,记者看到,“锦铧”的收购资金源于2002年9月2日向北×公司暂借的1130万元。

  根据法院搜集到的银行打款记录,可以清楚看到王新华与“锦铧”的“合作”流程:首先,北×公司将1130万元借款打进“锦铧”账户;接着,“锦铧”将这笔钱作为转让金,打进“兴绿原”账户,用于购买其资产;然后,王新华把这笔钱转汇至“福通”账户;最后,“福通”将这笔钱分成两笔,以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再汇入北×公司账户。至此,“锦铧”借出的1130万元,又如数归还北×公司;而这一切,均在2002年9月3日一天内完成。纵观这次收购,颇像一个“空手套白狼”的游戏。

  “锦铧”收购“兴绿原”之后,其办公场地、工作人员均为“兴绿原”的原班人马。而王新华本人虽说原来是“兴绿原”总裁,却也甘愿为“锦铧”效命,甚至指使手下员工,撕毁法院张贴在“兴绿原”的查封公告,公开拍卖“兴绿原”最有价值的资产——种羊。当法院工作人员来到“兴绿原”办公所在地,准备开展执行工作时,三个人自称是“锦铧”负责人,予以拦截,声称执行工作不能在“锦铧”的地盘里进行。而这三人原来均系“兴绿原”的管理人员。

  而王新华则一直以 “神秘人物”的面目出现。每次法院执行调查时,他往往不在现场。在法院厚厚的卷宗里,方方面面的证词都有,但关于王新华的笔录却少得出奇。

  事实上,王新华始终在观望事态的进展,暗中“下绊子”。2002年12月,“锦铧”向北京二中院提出异议,认为被查封的“兴绿原”财产为其所有,请求解封。法院查实情况后,认为王新华涉嫌与案外人恶意串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恶意转移财产,故意逃避债务,驳回了“锦铧”的异议请求。

  一直到2003年12月4日,王新华才终于现形。因为屡次执行不果,北京二中院民事审判庭一再传唤,身高大约1.8米的王新华才站在了被告席上——头发半白却整齐有致,黑框眼镜下一双小眼睛略带不安,脸色看似从容却遮掩不住慌张。面对法官问话,他总是故意回避,不做正面回答,或吞吞吐吐,或自相矛盾,甚至前言不搭后语。但是,因为“兴绿原”的案件一直属于民事案件范畴,法院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只好眼睁睁地“放虎归山”。

  偷梁换柱,大搞“脱身计”

  在王新华的字典里,根本没有“还钱”两个字,只要钱进了自己的口袋就不能再拿出去。既然把“兴绿原”资产转入“锦铧”的企图未能得逞,王新华并未就此罢休。他又想出一招——自己另行注册公司,偷梁换柱,一副不掏空“兴绿原”决不罢手的架势。

  为了把“兴绿原”品牌这个无形资产也带走,2002年10月,王新华以“锦铧”的名义,投入50万美元作为注册资本,成立“北京兴绿原种畜发展有限公司”并担任法人。新“兴绿原”与一个多月后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北京兴绿原农牧发展公司,在名称上只有两字之差。因为都是王新华自己的公司,自然无人质疑侵权问题。

  随后,王新华在隐瞒另行注册公司的情况下,向有关部门提出变更“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将老“兴绿原”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转为新“兴绿原”所有,成功转移了老“兴绿原”的生产、经营业务。

  紧接着,王新华把视线投向另一个目标——老“兴绿原”与北京顺义区杨镇东町村村委会的土地租赁合同。由于租金已被拖欠两年,当地村委会无奈地答应了王新华变更土地租赁合同的要求,期望拖欠租金能够得到偿还。于是,原本由老“兴绿原”租赁的土地,被王新华以新“兴绿原”的名义承租下来。

  王新华的“老谋深算”,体现在了每一个环节上。解决了业务、场地的问题后,他认为逃避债务的时机成熟了。2002年11月15日,王新华采取拒绝公司年检的方式,导致老的“兴绿原”营业执照被吊销,从而成功地将老“兴绿原”改成新“兴绿原”。

  经过一系列“偷梁换柱”的操作,王新华以看似合法的手段,无偿占有了包括注册

商标“兴绿原”在内的老“兴绿原”所有资产。

  王新华本人在员工中的名声也不好。2003年2月-4月,他连续3个月拖欠员工的工资。早就对王新华的所作所为心存不满的员工,忍无可忍,向有关部门抖出另一个线索——

  王新华以新“兴绿原”的名义,将法院查封的老“兴绿原”600只价高质好的进口种羊,以250万元的价格,分批次地变卖给一家食品企业。由此导致法院一审的还款判决无法执行。

  一位与王新华打过交道的办案人员说:“因为新‘兴绿原’在法律上是一个单独的法人,其生产经营行为和老‘兴绿原’没有关系,法院也不能干涉。目前的情况是,一方面,老‘兴绿原’绝大部分资产早已被转移出去了,剩下极少一部分能够执行的都已全部执行完毕。另一方面,新的‘兴绿原’正在一本正经地运作。在‘兴绿原’这个案子中,王新华的手段的确是无所不用其极。”

  据说,新“兴绿原”已在内蒙古建立了一个种羊基地,网络上甚至能搜索“兴绿原”种羊的推广材料。但是,王新华的行踪却仿佛淹没在人海里。这个在法律上踩钢丝的“老赖”,真的能逃脱法律责任吗?记者了解到,司法部门并没有放弃对王新华法律责任的追究。他的结局,人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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