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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启大自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14:25 南方人物周刊
-整理 潘晓凌 何三畏 选择离开法院的背景是,李登辉将党政军三权都抓在手上,且挑起族群的对抗,一步步搞台独。我的一个好朋友跟我说,国家有难,李登辉再这样下去的话,不得了,现在我们需要从政。 这是我进入政坛的一个机缘。这话我当时不敢说,听起来会觉得很假,很多人当时并未意识到李登辉的台独企图。 李登辉想修改检察官的羁押权,我甚至还打了一架。之前,法官和检察官都有这个权利。但他想把羁押权集中在23个检察长手上,这些检察长都由“法务部长”任命,“法务部长”经“检察总长”任命,“检察总长”是由总统任命的。所以最终羁押权收归到总统,即李登辉手上。 当时念到这条,我立即站起来反对,有人说你这样阻挡是没有用的,要坐到主席台上。我就坐上去了,新党的同事告诉我,李登辉一伙决定这项法律必须要通过,不然就是把谢启大架出去也得通过。我马上对新党同事说,你们要保护我,务必要阻挡。后来,那伙人真的派人来,把我压在主席台上,抬起椅子把我架出去,我开始反击,打那些人,我的同事也上来帮忙打,双方厮打成一片。 与李登辉太太的官司(在“私运美金案”中,李登辉太太曾文惠诉谢启大诽谤),判决里面非常多地扭曲事实。我现在感谢曾文慧,她告了我,我转到大陆居住,买了房,成了有产者。 大陆还没有准我们考律师执照,但我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的仲裁人,仲裁人里有8个台湾人,我是其中一个。我不开律师事务所,很多律师事务所都来找我,只要谢启大的名字一挂,很多台商都会去找他们,他们就可以赚很多钱,然后分我一点红。 但是我不干,案子如果不是我亲自督办的,我不接,因为我要对我每个当事人负责。我今天有这个名声,是做每一个案子累积出来的,我怎么会轻易卖出去? 我来大陆还有一个原因,我在台湾已经没有意思了,我的同事、下属都是我的学弟学妹,共事还是辩论,都是熟人,那有什么意思?我不是一个安于现状的人,或者说,我是一个活得很理想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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