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通报严重环境违法项目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09:41 中国环境报

  一、“三同时”违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处理决定

  1、对下列5个未申请验收的违规项目,责令限期办理验收手续,逾期未办,依法责令停止试生产并处以罚款。

  2、对下列18个未落实“三同时”要求的违规项目,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依法责令停止试生产并处以罚款。

  二、未批先建违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处理决定

  1、对下列48个未批先建尚未投产运行的违规项目,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逾期未办,依法处以罚款。

  2、对下列3个未批先建已投产运行的违规项目,依法责令停止试运行,限期办理环保手续。

  3、对下列8个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违规项目,依法责令停止建设;已建成投产的,责令停止生产。

  三、对下列行政区域、行业集团实行停批限批的处理决定

  1大唐国际所属的唐山发电厂未按环评要求关停5×50MW小机组,2006年10月环保总局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厂于2006年12月31日前关停小机组,至今未落实。在该厂落实关停小机组的整改要求前,环保总局停批大唐国际所有建设项目,环保总局和河北省环保局停批唐山市所有建设项目,并建议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责任。

  2山西吕梁焦化厂一期工程未按环评要求完成焦化废水、煤气净化和地面除尘等处理设施,于2003~2004年投产运行。2006年10月环保总局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厂于2006年12月31日前落实环保措施,至今未完成煤气净化系统。在该工程完成整改要求前,环保总局和山西省环保局停批吕梁市所有建设项目,并建议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责任。

  3贵州省六盘水发耳电厂、野马寨电厂属于2005年7月四部委38号公告叫停项目,建设单位继续建设,其中野马寨电厂已于2006年1月3×200MW机组全部投入生产。在两厂落实停止建设、停止生产、办理环保手续等整改要求前,环保总局和贵州省环保局停批六盘水市的所有建设项目并建议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责任。

  4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冷轧薄板一期工程,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在该工程落实停止建设、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整改要求前,环保总局和山东省环保局停批莱芜市所有建设项目,并建议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责任。

  5华电集团所属四川攀枝花发电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关停河门口电厂的1×50MW机组和新庄电厂的2×50MW机组。在该公司落实关停小机组整改要求前,环保总局停批华电集团所有建设项目,并建议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责任。

  6华能集团所属乌拉山电厂,未关停2×75MW机组,未对一台100MW机组脱硫。在该厂落实关停小机组和老机组脱硫整改要求前,环保总局停批华能集团所有建设项目,并建议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责任。

  7国电集团所属濮阳热电公司未按环评批复对原有2×50MW小机组实施脱硫。在该公司落实小机组脱硫整改要求前,环保总局停批国电集团的所有建设项目,并建议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责任。

  (注:由于本文大部分内容为表格,本网站无法上传,详细内容请读者参见今日本报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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