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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雏军绝食逼法庭就范 专家担忧后来者竞相效仿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10:52 青年周末
顾雏军究竟为何绝食,真正的理由只有他自己知道。供图/IC 轮椅上的顾雏军依然为自己做无罪辩护。供图/《新京报》 被告用绝食相威胁,逼法官同意其某些申请。这可不是某个电视剧里的情节,而是在去年12月12日发生在佛山市中级法院上演的真实一幕。 这幕戏的主角是顾雏军。顾雏军因被指控“虚假出资罪、虚假财务报表罪、挪用资产罪、职务侵占罪”,于2005年被捕。2006年12月12日,他在法庭上提出“至少有20家媒体参与旁听”等三项申请,“如不答应,将绝食”。在他绝食四顿后,“法院允许所有记者今天可以旁听”。 顾雏军是谁?2001年福布斯富豪榜上第20名的亿万富豪,格林柯尔的创始人,收购了国内家电领头军科龙电器34.06%股权,后闪电收购美菱、客星等企业股权的资本大玩家。也是郎咸平炮轰的对象之一。此举会不会为后来人仿效?他的申请合法吗?如果合法,他何必要以死相逼?如果不合法?他以死相逼又有何用? 法官当场驳回顾雏军以死相逼的申请 “顾雏军是由两名法警搀扶着进入法庭的。灰色带领的T恤已经有些邋遢,身高170公分,体重180斤的他显得臃肿。顾的腿在上厕所时滑倒摔伤了,法庭被告席的座位对于他来说又硬又窄,征得法官同意后,坐着轮椅的顾雏军被法警推到了被告席。 “9:30,审判长陈陟云刚宣布开庭,顾雏军说有事要申请,法官同意了。顾从上衣口袋掏出了事先准备好的几页纸,开始念起来:第一、申请本案公开审理,给公众知情权,申请佛山中院允许不少于20家媒体旁听,同时申请法院换一个更大的审判庭;第二、申请法庭将本案的全部材料公开,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加以删减,加以利用;第三、申请将他写给有关部门的检举信作为证据,并予以公开。 “顾说,如果法庭不答应上述条件,他将开始绝食。审判长当庭表示,本案已经公开审理,在顾的身后就有记者旁听,检举信的内容未查实,不宜公开。 “不过顾雏军辩称,检举是他的法定权利,如果他的检举属于诬告,他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开检举材料亦是他的权利。” 多日后,在寒冷的京城,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顾雏军的辩护律师李贵方描述了发生在佛山中院的一幕,那天是2006年12月12日,“顾雏军案”恢复庭审的第一天。 四顿饭没吃,法院准了顾的两项申请 “顾雏军绝食”的消息一经媒体披露,各界一片哗然。有律师预测,顾雏军就是绝食了,法庭也不可能答应他的三项申请。 但第二天,却发生了这样的一些事情:2006年12月13日晚,顾雏军恢复了吃晚饭,此前,他已绝食四顿。而恢复吃晚饭的原因就是,“法院答应了他的‘不少于20家媒体到场,采取先来先进的原则;允许顾雏军将他写给有关部门的举报信向媒体公开,方式是由顾的家属将举报信的书面材料当庭散发给旁听记者’。”李贵方告诉记者,“法院没有答应第二项‘将本案全部审理材料予以公开’。”这一次顾雏军没有坚持。 12月13日,包括《第一财经日报》在内的多家媒体的报道印证了这个说法,“由于顾雏军昨天中午开始绝食,法院允许所有记者今天可以旁听。”“这次开庭佛山中院放松了对媒体采访的限制,虽然庭内外仍设大量的法警,但大部分的媒体记者都能凭旁听证进到法庭里进行旁听……” 12月13日下午开庭前,顾雏军的弟弟顾绍军向法庭旁听的记者们发放了顾的两封检举信。此前,顾欲公开检举信时被法庭制止,理由是“举报未经核实,不适宜在法庭上公开宣读”。 顾“绝食”有没有人指点 外界纷纷猜测,顾雏军使出“绝食”这招,是否为高人传授? 辩护律师李贵方否认了这一猜测,“以我对顾雏军的了解,他做这样的决定根本不需要别人指点,也不会有人让他这么做,因为能接触他的人很少。” 2006年12月11日上午,李贵方和顾雏军的另外一名辩护律师童汉明还到看守所探望了顾雏军。“我们谈了怎样辩护的问题。他的这三项申请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李贵方说的“后来”指的是在12月12日庭审当天。李分析说,从顾雏军事先就写好了书面材料来看,这个决定应该不是突然想到的。 “此前顾雏军并未通过我提过这三项申请,”顾案的书记员之一李春嫦如是告诉记者,12月12日这一天,她正当班。“他有没有和法官提过,我就不知道了。” 据李介绍,开庭前,审理顾案的两名法官曾到看守所见过顾雏军,当时顾应该有机会跟法官提申请。但是顾是否提过?还是提了被法官拒绝了?因主审法官李静不愿说,而未能知晓。但顾雏军非得用“绝食”这一招吗? “要是我们知道顾雏军会以这么极端的方式来提申请,我们肯定会劝他的。”李贵方坦言,“后两条我们没法提,我们不可能跟法官说,当事人要求把案卷都公开,这不符合规则。至于‘让更多媒体来参与旁听’,我们可以反映,但是法院肯定不会这么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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