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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禁摩后警用摩托全部停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00:51 信息时报
广州禁摩后警用摩托全部停用
去年11月,天河区公安分局公开销毁一批摩托车。截至昨日,一共有6万多辆市区摩托车被回收报废。

广州禁摩后警用摩托全部停用
禁摩执法首日,在新港西路,这名车主被暂扣摩托车后依依不舍地拿回头盔。

广州禁摩后警用摩托全部停用
昨天上午10时许,位于新港西路的交警检查点,工作人员将暂扣的摩托车拖走。其中赫然可见一辆邮政工作用车

广州禁摩后警用摩托全部停用
无视禁摩令,昨天中午,一辆摩托车在中山大道横穿马路

  特种车 粤OA警用摩托全部停用

  一名警员告诉记者,他的公务用车——粤OA牌摩托车,在2006年12月31日前,已经强令上交。据了解,这种警用摩托车,一般是提供给公安系统的警员外出公务使用,与那些白色有警灯的巡逻警车不同的是,他们可以穿便服开车。

  记者从警方证实,此前全市政法机关一共有5000多辆这样的粤OA牌号摩托车,目前已经全部上交,那些使用年限尚不长的摩托车,部分转移到禁摩区外的政法机关使用,而车况不好或达到报废年限的摩托车就报废处理。警方人士指出,这项上交制度极其严格,如果市民发现禁摩区域街面上再有粤OA牌号摩托车行驶,要么就是假的,要么可以直接报警监督。

  警方说法:治安护林摩托不能开禁

  到底这些承担着社区治安和山林安全的巡逻摩托车能不能在广州全面禁摩后得到“网开一面”?就此,记者采访了城区一分局交通科的警员,得到的回答是,“一视同仁,不能开禁”。

  据介绍,广州市政府在实施限摩禁摩三步走时,已经考虑到这些问题,明确规定,只有执行公务的军、警用摩托车可以在全面禁摩后继续使用。公布之初,已经有不少区因为治安巡逻摩托车去留问题多次与有关部门协商,希望以社会安全的理由,保留这些队伍,不过,广州市主管部门否决了这一要求。“不能网开一面可能会造成治安巡逻或护林巡逻的效能下降,但是,从政府的公信力和社会公平考虑,阵痛是值得去忍受的。”

  禁摩后广州摩托都流向何方?

  据有关部门统计,广州全面禁摩前,广州中心区登记在册的摩托车还有26万辆左右,今年1月1日至15日的纠正教育期结束后,这么大批的摩托车,不管车主是否愿意,都只能各觅去路。

  “寿终正寝型”:报废

  前天,广州市唯一的摩托车提前报废处理中心、广州市东山车管分所的大门口,一个倒计时牌上硕大的红字“77”天,清楚明白地告诉广州车主们,距离广州市政府给予的优惠措施——奖励提前报废措施还有两个多月就要结束了。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昨日,一共有6万多辆市区摩托车被回收报废。

  “前途未卜型”:转卖不过户

  前日是广州市“禁摩”教育期的最后一日,在位于白云路的海印大沙头二手城,各种摩托车二手交易异常火爆。众多看车、买车的市民中,以广州市郊及周边尚未禁摩地区的居民较多,这些人士大多准备买辆二手摩托运货、搭客或上下班,其中又以花都、从化、番禺买家占首位。

  “换主新生型”:过户外省市

  记者昨日在广州市车管所看到,有一批市民在等待办理爱车过户手续,记者以“换主新生”来形容他们的爱车的前途,车主们无一不大笑认同。徐先生是广州人,一辆红色本田摩托车是他8年的坐骑,直到广州全面禁摩,正好一个朋友说他远在江苏的弟弟刚丢了车,于是他就以1000元的价格卖了,唯一的要求就是一定要正式过户,“这是对车对自己负责任的做法”。

  “待岗下海型”:禁摩区外用

  连日来,有不少车主向记者咨询,如果车辆已经到了10年的使用年限,也就不能迁出市区了,但是又不想一下子结束它的“性命”报废,有什么办法?

  记者昨日从市交警方面获悉,对于在册的摩托车,除非是达到13年的强制报废年限,是不会强制报废的,上述车主所提出的问题,唯一的可能就是保留车辆的原档案,改为在广州市从化、花都、番禺、增城、萝岗等区使用,但是,如果车辆发生事故,或者被用作盗抢作案,责任会追究到车主的身上。

  “绝不放手型”:收藏

  阿文是一个摩托车爱好者,他选择了收藏。为保持爱车的活力,每过一个月,他就托朋友开来一辆货车,将摩托车运到禁摩区外跑一下。

  编辑点评 单车事故骤增不能等闲视之

  广州自行车

交通事故骤增,是我们不愿看到而又必须面对的现实。如何应对,以最大可能降低事故、减少伤亡,有关部门对此应予高度重视。

  据禁摩前的官方调查,城区79万摩托车出行量中,将有15万转移至自行车,以笔者的耳闻目睹,目前恐怕要远远超出这一数字。事故的骤增与自行车抢道穿行、违规超载等有关,但毋庸置疑的是,没有车道、车道过窄和随意挤占,是其重要原因。规划部门表示,近10多年来广州几乎放弃自行车交通,今后新城区拟开辟自行车道,旧城区次干道有条件的,也要改造、重建自行车道。这就表明,单车事故的骤增,与公共设施的不足存在很大程度的因果关系,并非一时的偶然现象,而是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和持续性。

  自行车道作为公共产品,因设置缺位而与公民的出行安全扯上干系时,修补这一缺位就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不能等到车道重建后再让自行车上路;从现在起到车道重建这段不短的日子里,我们不能白白坐等一宗宗单车血案的发生。对症下药地拿出疏导措施,哪怕是临时措施,也是减少事故和伤亡所必须的当务之急。

  广州离大规模改善公交的日子还很远,目前,能不能在单车密集的路段和某些公交空白地带,增设公交线路和增加公交车辆?马路交通岗是以往疏导车流的行之有效的办法,能否把更多的治安人手压上路面,恢复交通的现场指挥?行人道较宽阔的,能否马上开辟自行车道,不必等待那个将来的计划?这些措施早一天筹谋,就有可能多一点减少可能发生的单车血案,这也是“禁摩禁电”、完善城市交通所必须付出的行政成本。

  贺贝

  专题撰文 时报记者 何雪华 涂峰 张立璞 朱蕾 通讯员 交宣 蒋忆军 杨南翔

  专题摄影 时报记者 郑启文 朱元斌 陆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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