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书记批示人大机关督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10:27 南方周末

  政法委书记批示人大机关督办

  被打后,姜翼向成都市公安局报案,指控林少华涉嫌假投资、真诈骗。而洪挺“代表”娱乐公司,向成都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店公司的中方股东——成纺,归还巨额“债务”。

  而在此时,成都市检察院技术中心出具了部分查账报告。认定林少华抽逃注册资金664万美元,并把诈骗贷款1亿多元转到了娱乐公司的账户里。同时,林还侵吞商场大楼租金2000万元。“我非常感谢检察系统的相关人士,”姜翼说, “他们把最有力的证据交给了我们。”

  报告震动了成纺。以姜翼为首的成纺领导层,以党委名义,多次向成都市委、市政府举报。同时,他们把希望寄托于人大。这得到了省、市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时任省人大主任的谢世杰、政法委书记王景荣及成都市委书记王荣轩相继批示:希望有关部门和法院慎重调查,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国有资产。

  但此时法院已判洪挺胜诉,且由于判决已经生效,友谊商店大楼被查封了。它即将被洪挺收归名下——代还成纺“拖欠”娱乐公司的债务。

  成纺再次发出紧急呼吁书。2001年8月中旬,四川省人大给省高院发函,要求其依法保护国有资产。省高院执行局调查后,认为成都中院执行的做法“不妥”,两次以严厉语气下达督办函。2001年年底,执行被撤销。

  而在人大机关的督促下,省公安厅已经认定:港商林少华确系假投资、真诈骗。

  “4·4”询问案

  但友谊商店大楼仍被洪挺的公司占据,成纺能不能收回来还是未知。

  “我们决定加紧追究林少华等人的诈骗行为——这本是刑事案件,因为长期没有查办,才有这样的后果。”姜翼说。

  这位总经理开始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情况。而对方体现出来的热情和力量,超乎想象——代表们通过“视察” 等方式,弄清了诸多事实。于是,著名的“4·4”询问案开始了。

  2002年4月4日,时值四川省人大第九届常委会召开。43名人大代表联名,对成都市某职能部门发起询问—— 就是这个部门与洪挺合作成立了娱乐公司。“中央三申五令不准你们介入娱乐经营,你们为什么违规?”面对省人大代表周仙兰的单刀直入,该部门的一位负责人搓着双手,难以回答。

  后经查实,此部门在洪挺的娱乐公司占15%的“干股”,一位负责人兼任公司副董事长(后被免职);另有人任董事、副总经理,他们每年从该公司获益不少。一名人大代表拿出账本,上面记载着某某某在里面拿工资、分红利,某某某签单消费,吃喝十几万元……

  询问案被全程记录在四川省人大的公文里。2002年5月,成都市

审计局公布审计报告,更详尽地描述了林少华的诈骗行为。按照市政府的决定,审计报告可作为刑事侦破和民事纠纷的依据——天平再次向成纺倾斜。

  此时,友谊大楼的归属仍是悬疑。一方面,它很可能作为抵债的资产,被洪挺收走;但是在另一起涉及该大楼权属的案件中,成都中院又判决该大楼归成纺所有。事情就这样僵持着。

  2003年1月17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开幕。关注此案的九届人大代表,郑重地将卷宗移交给本届代表。于是,由省人大代表罗为群领衔,27名代表——包括一名副市长、一名监察局副局长联名,向省公安厅提出议案:应采取措施制止国有资产流失。

  代表们的执著,引起了省委书记兼人大主任张学忠的重视。在他的关注下,省公安厅回复省委,成都市公安局已“进行调查取证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案件进展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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