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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会”后最高法院发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10:27 南方周末
“专家论证会”后,最高法院发文 一封催促案件进展状况的材料,再次寄到四川省委。起草人罗为群、罗懋康、陈舒平,均为省人大代表。省委信访办将其批转成都市委市政府,要求成都市处理并上报结果。之后,代表们又联名向最高人民法院反映洪挺等人涉嫌诈骗。而四川籍的全国人大代表周屏等人,进京找到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陈述案情。 一波一波的人大代表监督起到了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发文,要求四川省高院复查此案。 同时,人大代表建议进行专家论证。2003年9月7日,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所长武延平教授召集多名权威人士 ——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原副主任李淳,最高法院原刑一庭庭长甘明秀、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原厅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公安部十三局原局长、中国警察学会秘书长刘焕林等人,在国务院第二招待所就林少华、洪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进行了论证,结果一致认为林、洪涉嫌诈骗。“这个案子很简单,我们根本没发生任何争议。”参加这次听证会的一位专家说。 论证起到了关键作用。10月,最高法院再次发文,要求四川省高院查明真相。 而在2004年1月,成都市公安局出具调查报告,认为林少华涉嫌职务侵占。半年后,公安局终于以林少华涉嫌侵占、合同诈骗,向检察院移送起诉,这个“港商”后被判刑13年。随着林少华的入狱,成纺欠娱乐公司的“债务”终于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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