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的确算得上有魄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10:27 南方新闻网-南方周末

  “这都可以写进农村改革史的。在那个时候,能提出这个主张,的确算得上有魄力、有想法。”这位官员感慨说。

  阜南县赵集镇前镇长於俊华回忆,王昭耀当时负责联系临泉县,每次路过赵集镇和会龙乡时,总会下车看看。

  “他没什么脾气。经常下村、钻大棚,热了,就脱了衣服拎着走。”於俊华说,赵集镇和会龙乡两地的农民后来以“ 大棚”致富,和王昭耀的重视扶持有一定关系,号称“天下第一椒”的会龙辣椒,“就是那时候搞起来的”。

  下乡的过程中,王昭耀认识了很多基层干部。多年后,於俊华到省里开会,电梯里碰到已任副省长的王昭耀,王昭耀仍能一口叫出她的名字。

  1993年前后,涡阳县新兴镇书记李培接苦于农民负担过重,邀请当时的地区行署调研科科长薛万青一同研究农业税费改革问题,开始在新兴镇做小规模的试点。

  1994年10月,这个镇的试验基本成功。但“上面”却把涡阳县的试验定为非法,认为违反了中央和国务院的政策。

  薛万青因此起草了《有益的尝试——关于涡阳新兴镇实行税费合一制度的报告》,交给阜阳行署专员王怀忠,王只签了个“阅”字,不敢表态。

  当时分管农业的副省长王昭耀看完报告,毫不犹豫地签了字,要求“建议扩大,一个县的试验范围”,并让“省里电话通知到调研科,要求再整理一遍”。

  这份重新整理过的报告先刊登在《安徽工作》上,后由《中国改革报》转载,影响深远。“先是确定太和县试点,然后推及整个阜阳,再到周边地区,然后安徽、江苏、湖北,直到全国”。

  1995年4月,全国农村基层税费制度改革经验研讨会于阜阳召开。“这标志着王昭耀得到了肯定”。

  由于低调处事,出事前王昭耀给人的印象一直不错。原阜阳地区阜阳市(县级市)的一位市府老干部说,王“待人不狂,不野蛮,相当平易近人。谁去都接待,乡镇党委书记都可以直接找他”。

  老干部们说,王所谓的亲和力,正是他大规模贪腐的基础。“一个地委书记,一个镇长。按制度,隔了四个级别,根本不需要汇报工作。”事后证明,来找他的低级官员,大多是跑官买官的。

  一名政法系统的干部举例说,后来落马的阜阳中级法院副院长王建明,当时只是一个基层法院的办公室主任,“他都能直接给王昭耀送钱”。

  与外界传闻中阜阳卖官始于王怀忠不同,“阜阳领导人卖官就从王昭耀开始。从王昭耀、王怀忠到肖作新,一直在卖。”

  一名老干部分析说,阜阳卖官始于王昭耀,与上世纪80年代末后

中国经济的大发展有关。企业要发展,就要寻求官员的帮助,掌握资源配置的官员权力得以与金钱挂钩,官员才成了“金饽饽”——“以前当官没油水,没人愿意花钱买。”

  王昭耀卖官,在当时的阜阳官场几近公开。“王昭耀精啊,好事都是自己站台前,坏事就逼着别人露面。那时候物价多低啊,从正科升到副处,没有3万,不可能。”

  王昭耀是在1989年3月到的阜阳。刚调过来,干部们就听说王昭耀“喜欢玩干部,调来调去”。从阜阳走的时候,临走前他还安排了很多干部。“喜欢动上面打招呼,喜欢下面有钱有势,就苦了我们这些没背景的干部、不管什么学历能力,都当成了苦力。”

  济南市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王昭耀在离开阜阳后,卖官不减反增,更变本加厉。除指控810万余元财产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外,40页的起诉书,有关王昭耀涉嫌受贿的部分就占了近37页,占整个起诉书内容的90%以上。

  起诉书指控,1990年至2005年的16年间,王昭耀利用担任中共安徽省阜阳地委书记、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安徽省委常委、副书记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704.2185万元,构成受贿罪。

  “这704万元,80%是王昭耀自己主动交代的。”山东省检察院一位参与办案的检察官说,王此举应是想获得轻判。王昭耀案先由中纪委调查,随后,中纪委将案件移交给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检察院又指定山东省检察院管辖,山东省检察院反贪局抽调了13名检察官参与办案,在安徽连续驻扎了43天,经过3个多月,才将案件侦查终结。最终指定由济南市检察院负责起诉。

  王昭耀受贿有几个特点:一是时间跨度长,长达16年。二是重复收受同一个人的贿赂,如第一个行贿人某县委书记陆某,从1990年起一直行贿至2000年,11次向王行贿7.9万元。第三,王受贿,自己几乎从不出面,钱都由其妻经手,再转告请托之事。

  负责王昭耀案一审辩护的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京生承认,王受贿,从1990年在阜阳任上到案发前一直没有停止过,“大多是过年过节的‘打基础’联络感情的行为”。

  起诉书亦指控这个说法,16年内,王昭耀接受44人或单位行贿共计294次,共计704.2185万元。其中,有30人行贿的目的是为买官,行贿数额共计315.5185万元。这些行贿行为,有278次发生在每年的中秋、春节 “两节”,几乎占了95%。

  已因受贿罪被判刑的涡阳县原副县长栗广龄的例子比较典型。1989年2月,王昭耀由宿县地委书记调任任阜阳地委书记,栗广龄时任王治下的涡阳县店集乡副乡长。两人相识于王一次下乡视察时。随后,栗就开始不断向王送钱。

  起诉书说,1991年至2003年,13年中,栗24次在“两节”期间向王昭耀奉送“过节费”计32.5万元。王则投桃报李,随着他自己职务的步步高升,栗广龄先是升任乡长、镇长,最后当上了副县长。

  阜阳市府一名副局长说,“而按他的级别,安排一个人,不要说一个电话、一个招呼,就是一个小小的暗示,什么都不说,也能搞掂”。

  王昭耀的特点是,“谁给钱,就办事”,拿了钱就千方百计帮你办,根本不看你人品和能力优劣。

  一个例子是,太和法院刑庭庭长刘某,曾给王送了10万元,要求升任副院长。王妻因此亲自跑到阜阳,要求阜阳方面立即办理。但“烂泥扶不上墙,他素质太差,实在没有办法办理,才不了了之”。

  “多行不义必自毙。常在河边走,必定会湿鞋。这样罔顾党纪国法,必定会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当地一位干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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