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权认定精神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3日10:22 《法律与生活》杂志

  本刊记者/胡庆波

  一个正常人竟这样不明不白地被送进了精神病医院,为此事震惊的同时,记者于2006年12月30日走访了北京 市安定医院,并随后电话采访了北京市大兴精神病医院、北京市回龙观医院的相关人员,对“精神病”的收治现状进行了调查 。

  “精神病”的帽子为何会扣错

  “‘精神病’的帽子可不能乱扣!”当记者以病人家属身份致电北京市大兴精神病院精神科女区咨询住院事宜时,一 位男大夫告诉记者:“要是来住院,必须由直系亲属陪同,并且经过门诊确认之后才可以住院。”

  2006年12月30日下午,北京市安定

医院王瑛主任在电话中向记者更加具体地介绍了非自愿性住院诊疗的精神 病人收治的依据:“一是亲属陈述病史;二是精神病院的诊断。而在实际操作层面,亲属提供的相关病史以及病情描述往往会 起到很大的作用。”

  精神病人是否收治入院的那道门槛——门诊,“主要是初步的印象诊断,跟最后结论有可能有差距”。北京市回龙观 医院杨甫德院长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坦言,由于精神病的客观表征不像其他病症那么明显,精神疾病的诊断很难有影像学或 者检查医学来帮助诊断,基本上依靠医生跟病人谈话、跟家属交流的方式来搜集信息,最后做出诊断,所以在病症判断上存有 很大的主观性。亲属间一旦出于某种非法目的进行虚假陈述,同时,如果某些管理不够规范的精神病院出于利润的考虑而放松 诊断,就面临收治正常人的风险。

  据调查,北京市大兴精神病医院的住院押金是5000元,月平均费用一般是2000元到3000元,一个疗程需 要3个月。北京安定医院的住院押金是8000元,月平均费用约为5000元。

  2006年12月30日,记者走访北京市安定医院时,看到在住院部大楼旁边,几间平房鲜明地写着“出诊”、“ 接诊”四个大字,记者进去找到负责人了解到,如果家在四环附近的话,接诊需要的费用为350元,但是接诊的条件必须在 本医院确诊为精神疾病。

  “收治精神病人入院是对一个医院诊疗水平和医德的双重考验。”北京市安定医院王瑛主任深有感触地说。

  精神卫生法:22年千呼万唤未出来

  中国卫生法制杂志副主编卓小勤指出,弥补目前精神病人收治体制漏洞的根本办法还是尽快出台专门的全国精神卫生 法。

  据了解,目前我国只有上海、杭州、北京等几个地区出台了精神卫生条例,其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规范了精神卫生的 有关问题。但是,有专家认为,精神疾病的强制治疗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内容,地方精神卫生法规中含有限制人身自由内容是不 合适的。

  我国精神卫生立法明显滞后,

卫生部早在1985年就开始筹划精神卫生法的出台,可是22年过去了,为什么在我 国精神卫生法仍然千呼万唤未出来呢?

  北京市回龙观医院杨甫德院长2006年12月30日向本刊记者表示:“我们也是非常急切地盼望着精神卫生立法 。”对于该立法进程如此缓慢的原因,杨院长认为,一方面原因是立法牵扯的层面比较多,比如说精神病患者权益如何保障、 经济保障问题等,精神病患者往往需要长期甚至终身治疗,而同时又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所以就出现了治疗费用 如何保障的问题。另一方面,我国的精神卫生立法涉及到众多政府部门,例如残联、民政、公安、妇联、学校等,职能划分比 较难。

  卓小勤主编独树一帜地将我国卫生立法称为“灾变动力”。他认为,卫生立法总是在社会发展在一定阶段的时候,往 往是发生了重大灾变之后,人们才会充分重视并认识它。“没有灾变,就没有(我国精神卫生立法的)动力。”卓小勤说。

  2006年12月30日下午,卫生部某官员在电话中告诉本刊记者,我国精神卫生法已经组织调研并委托给起草小 组进行起草工作。但至于什么时间能够提交到部务会审议还没有列入日程。

  链接:

  《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送审稿)建议稿》(此建议稿已于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上表决通过,条例 将于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强制性住院治疗程序)

  接受强制性住院治疗的精神疾病病人由公安机关将其送至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应当由两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精神科专业医师对其进行诊断和评估。经评估不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医 疗机构于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安部门接出院。经评估认为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公安机关办理住院手续,并通知其家属。

  精神科执业医师应当定期对强制性住院治疗的精神疾病病人的精神状况进行评定。经两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精神 科专科执业医师认定可以出院的,由精神疾病病人的监护人或近亲属办理出院手续。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7年1月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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