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不再高收费的背后:基层法院面临双重贫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5日10:19 南方周末

  2006年的12月31日,刘瑞红看到刚下发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文件,登时懵掉了。“没有思想准备,出乎意料。”

  刘瑞红是江西省石城县法院院长。她立即粗粗地计算了一下,按照这个新办法,法院收到的诉讼费可能比原来减少2/3。

  国务院公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取消其他诉讼费和执行实际支出费用,实行先执行后收费。有专家表示,这将大大缓解一些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打不起官司”难题,普通百姓诉讼的经济和时间成本都将有所降低。

  《办法》的出台,意味着原由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和1999年制定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补充规定》,即将于2007年4月1日废止。

  双重贫困与同病相怜

  边远及贫困地区法院“内缺粮草外缺救兵”的现象由来已久,而现在,这些法院又开始担心新办法的出台会否让这种局面更加难以为继。

  刘瑞红所在的石城县在革命老区,“是赣州最边远的地区,也是赣州唯一财政没有过亿的地方。”刘瑞红说。

  法院用的还是1980年代的旧房子,条件比较差,刚刚拆掉。去年10月份在县里的主持下谋划重建,法院临时搬到原工商局大楼,与检察院等5家单位一起办公。

  为了建法院新楼,困难的县财政还是答应支持100多万元的建设资金,缺口部分刘瑞红想在每年不足百万元的诉讼费中勤俭节约积攒出来,“现在别说积攒了,连赖以生存的命脉都没有了。”

  财政紧张和经济窘境是石城县法院这样和地方财政一个锅里吃饭的基层法院一直以来所面临的“双重贫困”。

  石城县法院有编制52人,虽说70%的本科率,但绝大多数人是在工作后自考获得学位的,“要不是这两年招了几个本科生,甚至连一个正规全日制大学科班出身的都没有。”

  就是这么几个本科生,也是相当艰难才引进的:按照规定要达到3∶1的报考比例才能开考,也就是说,石城县法院要招一个人的话必须先得有3个人报考才行,可考生情愿报考赣州市章贡区这样经济条件较好地方的法院,以致长期以来连这个报考人数都满足不了。

  不独石城县法院,赣州地区很多贫困县的法院都面临这一严峻问题,无奈之下赣州从前年开始实行捆绑式招考,法院系统统一招人,然后再分配到各个区县。这样,2005年进了4个本科生,去年又进了2人。

  可新鲜血液的加入仍然挡不住人才流失的速度,“一般我们法院通过

司法考试的都会走,去当律师。”

    和石城毗邻的瑞金市法院同病相怜。

  瑞金市法院办公室主任曾延陵说:“我们贫困地区的基层法院确实留不住人,一个才去了深圳4年的法官,已经在深圳买车买房了,他要是不走,在瑞金连十几万的房子都买不起。”

  曾延陵的工资只有1114元,要养活一家人,还要给残疾的女儿治疗,已属捉襟见肘。普通法官则只有几百块。有的法官在基层工作了10多年,好不容易当上了庭长,但还是离去了。赣县法院更是曾经一下走了四五个庭长,常常合议庭都凑不齐人,一度很难开展工作。

  石城县法院副院长廖鸾东坦言:像我们地方财政很困难的地方,主要就是给解决工资,除此之外,主要靠诉讼费。

  而刘瑞红则担心,诉讼费这个经济命脉一断,资金更为紧张,人才流失会不会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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