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协委员谈如何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6日16:55 首都之窗
北京政协委员谈如何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图)
政协委员谈提高物业管理水平,访谈现场图

  主持人:各位我亲爱的首都之窗的网友们,中午好!这里是北京市政协网站、首都之窗、千龙网联合举办的“政协委员谈提案”系列访谈活动的现场。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我们将共同探讨“如何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促进社区和谐生活”的话题。同时,您还可以通过北京广播网以及新浪网现场参与我们的讨论,并与委员们展开争辩。

  首先,我来介绍一下今天的嘉宾。坐在我旁边的这位是北京政协委员、政协常委、北京市建委专家顾问组成员、李少华,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华伦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区政协常委刘子华,北京市政协委员、民建北京市委专职副主席仁学良。今天我们还特别邀请到了北京印象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网友代表来现场与委员们面对面谈物业,欢迎你们。

  网友:我是北京印象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主任我姓刘。

  主持人:我们正式开始今天的访谈。据我了解,刘先生和葛先生,我听说你们的小区正在闹物业纠纷。能不能请两位谈谈你们的经历呢?

  葛:我们03年入主,从入主开始到现在已经是三年多了。从入主开始,物业问题一直在缠绕我们小区的一些事情,一直不得安定。从04年的11月我们成立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开始,我们就走上了所谓的

维权之路。实际上,业主们的要求很低,无非是想讨得合理的价格和好的业主。

  首先我们的业主小区是

开发商请的,而且把很多问题隐瞒了。最终我们经过长时间的所谓磨合或者是交流、沟通,确确实实很多事情我们一无所有,什么事都没做成,包括物业合同都没有签下来。后来经过一年的时间终于签下来了,但是我们已经失去了希望跟耐心,然后我们召集了第二次业主大会。实际上,最关键的议题就是委托业委会以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公司。在05年的12月25日,我们开标了。

  开标出来以后,现有的物业公司没有中标。开标的第二天小区里面红幅等等都攻击我们。后来他们说选聘物业的时候受贿、招标公司也是他的。我们当时也说拿不出来证据只能是猜测,你可以完全的告我们。所有的事情没有拿出证据以后,我们就继续往下走。这个时候,物业开发商就召集极个别业主和部分居民开会再次开会招标问题。实际上我们之前已经决定了,但是我们可以再开一次,针对这个招标结果大家认可不认可。如果不认可可以推翻,现在和物业签合同,你们先把之前的推翻了,这样物业公司好再签合同。

  我们真正召开的时候是06年4月27日开的,实际上这些人在小区里面还是少数。我们27号开,28号晚上就把业委会大门封了,不让大会开。他们攻击我们说,要我们负法律经济责任。现在他们拿各种理由来堵业委会大门。

  李少华:插一句话。你们开业主大会的时候,区里的小区办都去了吗?

  葛先生:区小区办说只有第一次业委会大会备案认可,但是居委会要告知,它有监督指导作用。我们开会实际上有一个监督的问题,那么居委会可以来可以不来。所以我们在27号开会之前,我们还有一个插曲。就是没有人来监督开大会的公众性,我们采取什么办法呢?采取北京市公证处来公正。26号晚上我们准备封箱,封箱的时候我们贴了一个公告,说请公证处的人来封箱,进行开箱验票。25号当天,他们就跑到第二公证处去,威胁第二公证处,说你们敢到我们小区封箱,我们区里两、三百人不保证你的人身安全。后来第二公证处的人说你们既然这么乱的话,我们就不去了。虽然没当面跟我们说,但是那帮人已经录音了。后来公证员说,我们看事情的进展,如果确实不行,我们就不能公证了。后来他们就说我们的封箱是违法操作了,保全重局,一直封到结会的时候。物业派了监视器、保安来看着。

  主持人:也就是说这个会根本没有办法进行?

  葛先生:对。我们已经全部汇报了说这个会已经开了。

  主持人:看来您一说到物业问题,确实挺激动。我们再来听听刘先生的。

  刘先生:我们在做任何的一个事情之前,我们都请示了上级的有关主管部门,包括业主大会议题,包括第二次业主大会议题征求小区办的意见,包括一些措施。因为我们感觉到,居委会不配合,我们也到街道办事处跟主任、领导专门进行汇报也好、咨询,或者帮助我们出主意。所有的程序我们都是按照合法的要求去做得。小区现在这样,原来我们还想小区办和我们有一个政府的文件,我们在每一次事情进展一段时间都给小区有一个正式的文件。但是小区办一个是不接,接也不签字,也不给答复。现在我们比较困惑的是这个。上级的一个正常的业务指导部门,和我们应该有一个说法。因为业委会是一个新兴的组织,有些事情做得需要得到主管部门的一些指导,尤其一些文字上面的指导意见,我觉得这个东西很重要。因为大家理解的不一样,难免出现偏差。但是作为政府的业务值得部门应该有一些东西。我们跟上级领导汇报的时候,专门强调有文字性的,指导性的建议也好,指导也好,我们拿到这个应该是一个依据。小区的情况你说对也好,错也好,业委会来讲只是一个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三分之二的人同意的事情我们就去做。至于说有少部分反对,我觉得大家因为角度不一样,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希望可以按照正常的程序去反映,不能说大家同意的事情我不同意,我就采取一些其他的极端的措施,还有一些部门出谋划策,这是不好的。我们当时招标以后,物业部门就找到我们说要采取行动。

  主持人:听完两位网友说完之后,好象业主政府的好象挺不容易的。像两位网友反映的问题,我们的三位委员在平常的工作中,包括收集市民意见中接触到过吗?

  仁学良:我想问一个问题,咱们原来有一个物业管理公司在那里经营着,你们为什么要把它炒掉?

  葛先生:首先,开发商的问题我就不讲了。这个公司应该是很不规范的公司,我的小区03年6月开始入主,而资质是04年4月才拿到的。这些咱们先不管,但是进来以后实际上很简单的事情,包括一些维修的事情没有。

  仁学良:就是说服务不到位。

  葛先生:后来我们也提出来了,你们不管修的好坏,给业主一个单子,报修了几次。说了几次都不会给的。实际上这些是一些小事,包括一些特殊的,就是别人占用了公共场地的时候,我们说你得制止他,他也不干。它不承担任何东西。实际上包括物业费,这是普遍存在的。真是没有办法,实际上炒物业这些想法是低的。因为可以是大户,真是要付出相当相当多的。通过三分之二这个坎儿确实是一个很高的坎儿。

  刘:最关键的是我们的合同谈了将近一年。我们原来的小区物业费是3.96元,之后谈了一年谈成了2.98元。我们主要是谈的服务,谈价格。因为我们想你这个东西得有标准,我们让他拿出一个服务的标准,没有,一直都没有。之后,谈成物业公司一个经济跟我们说,你们就琢磨吧。而且这是三番五次的,不是说我们主动非要这样,其实我们当时还没有这个意向。就是希望这个工作让他认识到,我们现在有业委会了,不能像以前一样。

  主持人:我们现在来看一条在线网友的留言,这个网友也是来自首都之窗的。他说物业公司自己说涨物业费就涨,居民没有发言权,物业一张通告物业费就涨了。我觉得不合理,而且关键是现在的物业公司是开发商指定的,并非业主自己选的。业主作为一个弱势群体,要有政府来保证其权力。比如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应该按卖房时协商的物业费收取,如果想涨物业费业主有权利招标优选物业公司。

  仁学良:我觉得这个网友提的也是很但的。因为大部分尤其是买现房的,在你买房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物业你是没有商量的,没有人跟你商量这个价格、服务。你必须签,如果不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你花了钱以后根本进不来门。所以,像这种期房的可能还有个别能够商量,有商量的余地。现房没有商量的余地,你交房款的时候必须把物业管理费交清,而且是签订物业管理合同,那你没有任何的选择说让哪家物业公司进来。

  主持人:实际上我觉得现在的网友的问题集中在几点,一个是不满意物业,就是炒物业鱿鱼,换物业,炒物业鱿鱼这种方式是谁更受伤。另外还有很多网友反映,物业费高,不想交物业费,或者说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因此物业纠纷很多。另外,还有网友觉得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一家的,两家公司有所勾结,所以非常不满意。实际上我们想针对这三个问题听听我们委员们的一些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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