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支付双倍血费制度当废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9日08:55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米娜

  患者输血要支付供血单位双倍血费,百姓叫苦不迭。省政协委员、哈医大一院党委书记李为民呼吁:病人输血实行等量用血互助金制度已不适合当前医疗形势,应该马上废黜,减轻患者医疗负担。

  李为民说,过去只在使用全血时后收取押金,现在连成分输血也收押金,就等于患者输血时要支付血站双倍的血费。如患者用全血400毫升,要支付血费880元,红细胞悬液2单位要支付血费840元,有些血站连血小板都收互助金,使血小板价格高的出奇,一个治疗剂量的血小板要交给血站2800元,而成本费只有700元左右。患者家属没有条件献血或不符合献血的规定,用血时就要付出高额的医疗费用,而交给血站的互助金大部分没有返还给患者,这部分资金达几百万乃至几千万之多,由各血站自己使用。

  李为民给记者剖析了现在用血的成本。他说,现在,全省血站采集的血液,全部来源于公民无偿捐献。公民无偿捐献的400毫升血液,而血站却赢利400元左右,如果分离成红细胞和血浆,利润更高,如果再收取患者的“用血互助金”,将会赢利800元之多。

卫生部下发有关文件明确规定:“血站和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血液收费规定,不得向患者另收取其他费用”。

  为此,我们坚决呼吁,取消这一不合理制度,切实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建议黑龙江省应该向北京学习,成立由采、供血单位、医疗机构专家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者共同组成的《血液质量监控中心》来监督黑龙江省从血液的采集到使用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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