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陆委会"拟处罚东莞政协委员台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0日12:35 新闻晚报

  □据厦门日报报道

  对于广东东莞市三名台商当选政协委员一事,台“陆委会”29日表示,如果这3名台商仍具有台湾居民身份,将违反所谓“两岸条例”有关规定,“陆委会”在了解状况后将会同相关机关予以处分。

  “陆委会副主委”刘德勋昨天中午在记者会指出,政协的性质属于政治性组织,台商如果担任政协委员,将依法究办。针对这起个案,“陆委会”会先透过海基会等机构与台商接触,要确认这些台商是否仍具有台湾居民身份,才能做出后续处分。

  据介绍,此前台湾人士担任政协委员案例有:黄紫玉,第九、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台湾居民,早年移居香港,香港恒丰集团主席,曾任北京台协副会长,有香港居民身份;胡慧中,第九届江苏省政协委员,台湾影星,夫婿为香港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有香港居民身份;林毅夫,第七、八、九届全国政协委员,台湾出生,定居大陆。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