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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官与开发商亲密接触的标本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09:18 金羊网-新快报
河南省人大原副主任王有杰受贿600多万元被判死缓 王有杰涉足房地产较深,而中央数次调控房地产的效果之所以不明显,就与地方高官和开发商过分亲密有关。 “一些地方高官与开发商形成了利益共同体,中央的政策很难得到贯彻执行。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央宏观调控必须从反腐败这里打开缺口,杀出一条血路。”一位专家在接受《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王有杰就是高官与开发商亲密接触的一个标本。 王有杰 1941年5月生,河南获嘉人。 1994年至2005年初,王有杰在任河南省漯河市市委书记,河南省省委常委、郑州市市委书记,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作调动、承揽工程、收购国有资产、征用土地、工程开发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人民币596万元、港币10万元、美元6万元。此外,王有杰另有890万余元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受贿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款、违纪款三项合计2157.88余万元。 法院判决王有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我服从判决,不上诉。” 2月3日,星期六。湖北省沙洋县广华监狱。王有杰来这里两个月了。吃过早饭后,他简单收拾了一下东西,在数名警察的押送下,乘飞机去他很熟悉的北京秦城监狱。也就是说,从这天开始,王有杰的身份已经变为北京秦城监狱的服刑人员。 王有杰,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此前的1月23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王有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10天的法定上诉期内,王有杰放弃了上诉的权利,荆州中院的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在去年12月20日的庭审中,王有杰数次重复了这样一句话:“我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最高法院指定荆州中院管辖王有杰案后,王有杰由北京秦城监狱转押湖北沙洋县广华监狱。按照多年来的惯例(省部级以上干部服刑一般都在秦城监狱),法院的判决生效后,王有杰要被再次送往秦城监狱服刑。秦城监狱是唯一一所由公安部直接管理的监狱,其他监狱皆是司法部下属。 中央党校一位长期研究反腐败问题的专家认为,王有杰还有王昭耀(1月12日,济南中院认定,王昭耀受贿704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650万元,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按照以往判例,很可能就是无期徒刑。但去年以来,中央加大了反腐败力度,特别是惩治高官腐败,中央下定了决心。随着北京、上海、天津、山东、陕西、广东等地一些高官落马,今年一月,中纪委又高调召开了七次全会。更重要的是,今年秋天中央要召开十七大,中央在换届前,特别要反对买官卖官,反对高官腐败,这个政治任务反映在司法上,就是要从重从快惩处高官腐败案件。另外,王有杰涉案多与房地产有关,而中央数次调控房地产的效果之所以不明显,老百姓有意见,就与地方高官和开发商过分亲密有关,一些地方高官与开发商形成了利益共同体,中央的政策很难得到贯彻执行。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央宏观调控必须从反腐败这里打开缺口,杀出一条血路来。 帮开发商征地“不遗余力” 荆州中院认定,1997年底至1999年2月,王有杰应河南乾坤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政乾的请托,多次安排郑州市主管土地工作的副市长和常务副市长,将河南亿德公司的45亩土地转让给李政乾的公司。2004年9月,李政乾按照事前承诺,送给王有杰100万元。 李政乾要开发房地产,看中了郑州市农业路与经一路交叉口的一块地,想买下来。但河南亿德公司老板刘锦鸿也看中了这块地,并已经通过省政府办理了用地许可证。李政乾通过王有杰的儿子王锴请王有杰帮忙征地,并承诺事成后给王锴200万元。 于是,在郑州市展开了一场征地大战。一位知情者介绍,刘锦鸿的公司是郑州市长从香港招商招来的,有市长支持;李政乾有市委书记支持,所以具体办事的分管副市长显得非常尴尬。 后来,李政乾找到了竞争对手的一个“把柄”:亿德公司的征地手续违反了程序。李通过王锴,把情况向王有杰汇报后,王把分管副市长周建秋叫来,大骂了一顿,并说,你们政府办事没规矩。于是,周建秋把郑州市规划局、土地局的两位局长叫来,命令他们回去给省政府土地局写报告,以原来的申请违反程序为由,申请撤回亿德公司的用地申请。 最后,这块地一分为二,为两家公司所得。 征地事件过去4年后,李政乾没有忘记当初的承诺,送给王锴100万元后,来到王有杰的办公室对王说,等公司状况好了,再给另外100万元。 因王有杰事先对王锴说过,收钱不要留下痕迹,所以李政乾和王锴商量了一个自认为“万无一失”的送钱方式。2004年初,广东天河思维电子有限公司与李政乾的河南乾坤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300万元的供货合同(提供发电机组),在香港验货。乾坤公司预付100万元定金。李政乾故意违约,100万元定金被广东的公司“没收”。不久,广东天河思维电子有限公司完成了使命,就注销了。 为开发商减免巨额税费 法院认定,王有杰受贿634.48万元,共有7名行贿人。其中,高复东是一名很特殊的行贿人,他与王有杰在洛阳相识。高复东共向王有杰行贿64万元。 1995年底,高复东花3000元将一个空壳公司转入自己名下,注册成立了河南高鑫金属矿业有限公司并任董事长。高复东通过以前的关系,搞到了位于107国道郑州段附近390亩土地的规划许可证。因为需要交纳500万元的定金,高复东约请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行长吃饭,并把王有杰请来作陪,此时王已是河南省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中间人介绍说,王有杰和高复东是生死之交。席间,王有杰对银行行长说,高复东是我多年的老朋友了,是有名的企业家,请行长支持一下,我替他担保。500万元贷款很快到手,高复东送给王有杰10万元感谢费。 后来,高复东又想申请减免征地需要交纳的各种税费。1997年1月,高复东把减免申请交给了王有杰。王有杰把分管的副市长周建秋叫到办公室,让周具体办理。周问王有杰,减免多少、如何减免、减免的事由?王有杰说,全部减免,理由就说是国家安全部门的项目。 后来,周建秋在向有关部门交代问题时说:“当时,我想让王书记在减免申请上签字,但他不签。所以,我签字的时候,手都有些发抖。” 周副市长的签字是:根据实际情况,该公司系国家安全部门的项目,经研究同意免交。 “这样签字的目的,无非是找个减免理由给具体办事的人看。”周建秋说,“即使是国家安全部门的项目,按照郑州市的规定,也不能减免。” 一番运作下来,办理390亩土地征地手续后,共计减免新菜田开发、水利基金、劳动力安置转户、市政配套设施等费用912万元。而高复东共给王有杰人民币10万元和美元3万元。 替开发商“排忧解难” 河南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李荣坤,先后7次送给王有杰人民币90万元、港币10万元,作为回报,王有杰多次为其排忧解难。特别是在开发商与拆迁户发生纠纷、进而引发诉讼后,王有杰坚定地站在开发商一边,为开发商谋取利益。 综合卷宗材料和法院的判决,王有杰主要从五个方面来为开发商排忧解难。 一是政府成立专门机构替开发商处理拆迁纠纷。李荣坤的地产项目牵涉许多拆迁户,因为补偿和安置问题没有协商好,一些拆迁户阻止施工,李荣坤担心拆迁户闹事,便写了一份《关于成立银基商贸城回迁安置联合办公室的报告》,直接交给王有杰。因为此前李荣坤多次安排王有杰的妻子李凤英、儿子王锴到新疆等地观光旅游,所以王有杰马上批示:同意报告提出的意见。李荣坤拿着王有杰的批示,找到市长,市政府便专门为李荣坤的公司成立了一个机构,并由一位分管副市长挂帅,替开发商处理拆迁纠纷。 二是动用警力拘留拆迁户。一些拆迁户对补偿方案意见很大,声称不解决问题,决不搬迁。为了“枪打出头鸟”,李荣坤找到王有杰,想让公安抓几个人,把拆迁户的“嚣张气焰”给打下去。王有杰就给一名副市长和公安局长打电话,公安局以闹事的名义,抓了几个为首的拆迁户。 三是纵容开发商使用武力。2003年下半年,郑州市检察院几名检察官到银基商贸城办案,遭到李荣坤公司员工殴打,郑州市公安局以妨碍公务为由,要追究李荣坤的责任,并要拘留打人者。李荣坤找到王有杰后,王打电话给郑州市公安局负责人,不让抓人,要调解处理。 四是干预司法。42户拆迁户与李荣坤的银基公司打起了官司,郑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银基公司败诉。李荣坤又写了报告给王有杰,王批示给河南省高级法院院长,院长批给具体办案人员:按王有杰的批示办。结果,银基公司二审胜诉。42户被拆迁户不服,向最高法院申诉,最高法院发回再审,而再审只作了小部分改判。荆州中院在判决中说,王有杰干预河南省高级法院对李荣坤所在公司与拆迁户回迁纠纷一案的审理工作。 五是包庇开发商。李荣坤因涉嫌诈骗500万元,被广东警方立案侦查,广东警方前往郑州抓人。抓获后,广东警方带李荣坤前往机场,在半道上,遭到郑州市公安局的“拦截”。原来,李荣坤被抓后,其弟弟找到王有杰,王立即打电话给郑州市公安局长,让局长协调一下,尽可能不要把人带走。于是,郑州警方紧急拦截,把李荣坤给保下来了。(据《民主与法制时报》)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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