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外交部领事司司长:去年领事保护案超三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8日10:51 南方新闻网 (来源:南方周末)

  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威胁海外公民安全

  □本报记者 史 哲

  记者:2006年中国公民海外安全的总体态势如何?

  魏苇:中国公民出国越来越多,人数多了,发生安全事件的几率以及绝对数也就会增加。人身安全、财产方面的威胁和损失都有发生。2006年,中国政府在所罗门、东帝汶、黎巴嫩和汤加进行了四次较大的撤侨、护侨行动,受到公众和媒体高度关注。从具体的数字来看,2005年的领事保护案件是29000多起,2006年的数字已经超过3万。虽然中国公民在海外的安全事件数字上有所增加,但并不是突然增加,目前也无减少的迹象。

  总体而言,与2005年相比,2006年中国公民在海外的安全状况并无恶化,没有出现重大的、突出的伤亡事件。但涉及中国公民的刑事、民事诉讼案件,以及一般

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案件数量仍然不少,且遍布世界各地。

  记者:在诸如恐怖袭击、政局动荡、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诸多问题中,2006年哪些方面对中国公民海外安全的威胁最大?

  魏苇:从形式上来看,政局动荡带给人们的直观印象最强烈,所以2006年最突出的就是包机撤侨,以前很少采取这样的形式。

  对海外中国公民人身安全威胁最大的,应该要算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不过由于它并不是一种犯罪,所以一般很难引起人们注意。

  其次是一些人为侵害,比如说有

留学生在送外卖时遭遇不幸,还有中国公民之间的伤害以及中国公民与当地人发生的口角、冲突。

  另外是所在国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的问题,比如纽约中国非法移民的遣返,在遣返过程中发生肢体冲突,导致有孕妇流产。

  当然,也有中国公民在国外卷入官司,刑事的、民事的都有。

  在领事保护的日常业务中,涉及恐怖主义、政局动荡等方面的安全事件反而属于比较特殊的情况。

  譬如像伊拉克,政治、安全形势非常特别。外交部已多次发布出国特别提醒,建议中国公民不要赴伊。现只有极少数中国公民还在伊拉克。

  这样的国家一般问题不多。我们最担心的反而是那些表面上风平浪静的国家,突然来一点意外,给中国公民带来危险。

  撤侨、紧急预案

  记者:您刚才谈到2006年有4次撤侨、护侨行动,在这样的重大行动中,领事保护工作如何展开?

  魏苇:撤侨行动事关重大,涉及面广,需要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协同作战。外交部在其中起一个牵头协调作用。一般来讲,启动撤侨的基本条件有二:一是当地局势已严重危及我侨胞安全,二是侨胞自身也强烈要求离开。我驻有关国家的使领馆根据在一线了解的情况向国内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再由国内有关部门根据形势进行综合判断,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工作方案,请上级决定是否启动“撤侨预案”。

  记者:撤侨的具体组织、实施是怎样的?

  魏苇:实施撤侨并不都是一个模式,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选择。国际间通行的做法是由侨民自行决定是否离开,外交领事机构提供必要协助,比如说可以提供航班信息,帮忙订机票,或者在必要的时候协调交通工具,尽量满足侨民早日离开动乱地区的愿望。但是,外交领事机构的能力受到诸多因素影响,无法满足所有人的要求。比如在当地已陷入全面战争状态或社会治安形势已不允许交通工具进出等情况下就不能采用派飞机、轮船等去接侨的方式。所以,我们还是建议海外侨胞多关心当地局势,多考虑几种避难的途径。

  驻外使领馆,特别是在动荡地区的馆,一般都有相应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内容涉及侨民、中资机构人员如何通知、如何组织协调、撤离的交通路线是否安全等等。一般是以大使、总领事为首,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像政治处、教育处、武官处、科技处、领事部等,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在一些重大活动期间,使领馆也会适时制订出专项的预案,如在德国世界杯期间,由于中国球迷比较多,中国驻柏林、慕尼黑、法兰克福等地的使领馆都提前做了预案。还有在多哈亚运会期间,驻卡塔尔使馆也有自己的应急措施。驻外使领馆、外交部、国务院其他部委等机构都有自己的应急预案。这些预案共同构成了国家涉外突发事件整体的预案工作体系。在近几年的实践中,我们的应急预案经受了考验,同时也在不断完善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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