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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中国已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3日10:27 中国网
[香港文汇报记者]:我有两个问题。今年1月,加拿大联邦法院对远华案主犯赖昌星遣返风险评估进行了聆讯,庭上争议的焦点就是赖昌星被遣返后是否会被判死刑或者受到酷刑。请问你对此有何评价?另一个问题,前不久备受海内外媒体广泛关注的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对2007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作出了安排和部署,胡锦涛总书记到会做出了重要讲话,而现在社会上对中纪委给予了很高的期望,请问中纪委在2007年的反腐倡廉方面有什么具体的举措?谢谢。 [干以胜]:长期以来,公众对赖昌星问题比较关注。因为工作关系,我对案件的情况以及中国的法律制度比较了解,想借这个机会给大家介绍一些真实的情况,以正视听。
[干以胜]:众所周知,赖昌星是被国际刑警组织通缉的刑事犯罪逃犯。前不久,加拿大联邦法院对赖昌星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了司法复核聆讯。据媒体透露,赖昌星的律师在法庭上主要针对两个问题进行了辩护:一是认为中国司法机关的承诺没有明确表明对赖昌星不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因此最终还是要执行死刑;二是认为赖昌星被遣返后会受到司法机关虐待。 关于死刑的问题,中国刑法有明确的规定,死刑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立即执行,一种是缓期执行。中国已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就包括不判处他立即执行和缓期执行,这个法律规定是非常明确的。 [干以胜]:中国是一个负责任、讲信誉的大国,说话从来是算数的。这方面我可以举出很多具体的事例,因为时间关系,我就想举一个查处赖昌星走私集团案件当中的事例。自从查处赖昌星案件以来,先后有30多人投案自首,其中大部分都是从国外或者境外回来投案自首的。对这些人,司法机关全部兑现了政策,给予了宽大处理。赖昌星的弟弟赖昌图是从澳大利亚回来投案自首的,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是由于他投案自首,并且能够配合司法机关审理案件,现在已经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而且由于认真服刑和改造,目前刑期已减为12年6个月。 [干以胜]:关于赖昌星回来以后是不是会受到虐待的问题,大家都知道,中国于1988年10月4日批准通过了《禁止酷刑国际公约》,郑重承诺禁止一切形式的酷刑。中国在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中,将“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正式写入《宪法》,这当然包括对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中国的司法机关遵守《宪法》,履行公约,严格依法办案,严禁刑讯逼供。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在赖昌星走私集团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以及有关的罪犯服刑之后,他们的合法权益都受到了保护,他们的人格也都得到了尊重。赖昌星走私集团案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有100多人,其中大部分人员现在都获得了减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有19个人,现在都获得了减刑,其中有10个人已经两次减刑。 [干以胜]:事实胜于雄辩,说赖昌星回国以后会被判处死刑和受到虐待,是没有任何根据的。 赖昌星在加拿大已经呆了七年多,想得到的并没有得到,将来也不会得到;他不想失去的,反而失去了很多,而且将来失去的会越来越多。中国有句古话,叫作“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我们奉劝赖昌星,不要再执迷不悟,明智的选择是尽快下决心,回来投案自首。祖国的大门始终是敞开的,谢谢! [干以胜]:刚才这位先生提的第二个问题——关于2007年的反腐倡廉工作。关于2007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已经做了部署,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在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采取有力的措施,来贯彻落实会议的精神。搞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完成好2007年的工作任务,首先要加大组织协调的力度,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反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很多任务需要有关职能部门来加以完成。所以我们当前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加大组织协调的力度,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各项任务能够落到实处。 [干以胜]:完成好今年的工作任务,还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在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这项工作今年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进行:第一,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特别是思想道德教育、作风教育、从政道德的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使我们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第二,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水平。对于现有的制度,要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保证这些制度的贯彻落实。 [干以胜]:第三,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通过巡视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厂务公开工作和村务公开工作以及党务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我们的政府和党组织开展工作的透明度,保证监督机制能够更加有效。 干以胜]:第四,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要认真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规定的义务,我们为了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正在积极筹建国家级的预防腐败的专门机构,我们将组建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这也是借鉴国际上一些有效的预防腐败的做法。通过这个机构的建立,我们相信,预防腐败的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 [干以胜]:我还想强调一点,完成好2007年的反腐败工作任务,离不开新闻界朋友们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多年来,新闻界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借此机会我也向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欢迎国内外的新闻媒体对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进行报道,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但是我们希望,新闻媒体的报道是准确、客观、公正的。前不久,有一家境外的媒体发了一个消息,说郑筱萸自杀身亡,旁边注了一下,“小道消息”,既然是“小道消息”,我想就不要去传播了。今后我们将及时对有关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面的信息进行公布,答复记者的提问,回答媒体和公众关注的问题,提高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希望我们今后有更多更愉快的合作。谢谢。 [郭卫民]:最后一个问题。 [香港凤凰卫视记者]:请问干副书记,刚才您说到陈良宇案的调查进展顺利,我们也看到外界有消息说,陈良宇案查出他可能涉及三亿元的股票,您是否可以证实一下这个消息?另外,对上海社保案,邱晓华先生的涉案情况有没有查清楚?是否可以透露一下进展?我们看到一些情况的调查,一些国家公务员购买商品房,还有他的家属是否有经商的情况,甚至婚姻的状况都要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但是各地这样的做法是不统一的,纪检监察机关是否对公务员在这方面的监察有一个统一的部署?如果实行这样的监察的话,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依据?谢谢! [干以胜]:关于陈良宇同志有三亿元股票的说法,是没有任何根据的。关于陈良宇案件的具体案情,在案件全部查完以后会予以公布。 邱晓华案件在我们纪律检查机关已经查结,并且已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现在司法机关正在审理当中,很快就要开庭审理。 [干以胜]:为了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中央颁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的办法。这个办法明确规定了关于领导干部需要报告事项的范围,以及怎么报告,由哪个部门来受理这个报告,如果违反规定,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如何进行处理,等等,这个规定里都有,都是非常明确的。对于这个规定的执行情况,当然纪检监察机关要进行督促检查,一旦发现了问题,要按照这个意见的规定来进行处理。 [干以胜]:最后感谢各位朋友来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春节即将来临,按照中国的习惯,祝大家新春愉快,阖家幸福,万事如意,谢谢大家! [郭卫民]: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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