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两会特稿:2006民主法治进程上的十个足印(图)(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7日14:42 国际在线
迎接两会特稿:2006民主法治进程上的十个足印(图)(2)

  全民参与劳动合同立法近20万件立法建议创造纪录

  2006年12月11日晚7时,人民大会堂云南厅的一幕让在场的许多新闻记者感触不已: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组成人员就如何完善劳动合同法草案的条款进行热烈争论,偶尔吃一口放在旁边的一碗面条。

  实际上,为了充分吸取近20万件有关劳动合同法草案的立法建议,他们不得不加班加点。连人民大会堂的服务人员都表示,这样的场面确实少见。

  2006年3月20日,

劳动合同法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在短短一个月时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共收到各地群众对这部法律草案的意见191849件。这一数字创下了全国人大立法史上的新纪录。

  劳动合同立法关系亿万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积极回应普通百姓的关切,对原草案进行大幅度的修改,正是为了“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新华网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田雨、邹声文)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6日上午分组审议了劳动合同法草案,对劳动合同法立法中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系列举措给予高度评价。吴邦国委员长参加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制定好劳动合同法,事关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事关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广泛听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是在立法工作中实践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

  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法院行使防止发生冤错案

  2006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将所有死刑案件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这是我国20多年来对最严厉的刑罚——死刑所采取的最重大改革,是尊重保障人权、防止冤错案的关键一步。

  法学专家徐显明从四个方面评价了收回死刑核准权的重要意义:“它维护了法制的统一性,解决了人民法院组织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不一致的地方;维护了程序的正义性,体现了在司法程序上维护人权的要求,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维护了刑法执行标准上的统一性,避免了死刑标准上的宽严不一;凸显了现阶段我国不废除死刑、但慎用死刑和逐步减少死刑的刑罚改革方向。”

  从今年1月1日起,我国的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的核准权,即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样,我国所有的死刑案件都会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进行核准,改变了自1983年以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有死刑核准权的规定和做法。这意味着我国的最高人民法院收回了死刑核准权,而且被认为是23年来我国对最严厉的刑罚——死刑所做的最重大改革。与此相配套,还有一些相关的措施也一起出台施行。它们是: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原则上要提讯被告人;辩护人提出听取意见要求的,承办法官应当安排;统一适用死刑标准等等。这些都是为了保证死刑复核权的有效实施。

  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有序开展9亿选民的民主权利得到保障

  2006年11月4日10时,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北里社区多功能厅,小区200多位选民代表正在认真听取4位区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的自我介绍。一些外国驻华大使馆的官员全程见证了中国基层民主的这种重要表现形式,并给予了肯定。

  实际上,本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于2006年7月1日起在全国陆续展开。其中,县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涉及选民9亿左右,乡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涉及选民有6亿多。解决人户分离问题、保障流动人口选举权利、组织候选人与选民见面……许多地方针对具体情况,采取种种措施,确保广大群众民主权利得以真正实现。

  新华网北京1月4日电(记者邹声文、张宗堂)2006年下半年进行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20个省份,目前有12个省份全部完成了县乡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另8个省份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全部展开。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了解到,这12个全部完成选举工作的省份是:广西、青海、吉林、北京、黑龙江、天津、上海、湖北、广东、海南、贵州、甘肃。前5个省份的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第一次会议已召开,产生了新一届地方政权机关;其他7个省份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第一次会议正在陆续召开或正在筹备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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