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华华畅谈《物权法(草案)》透露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16:36 金羊网-羊城晚报

  稿4:

  (引题)黄华华畅谈《物权法(草案)》透露

  (主题)依照《物权法》修订广东物管《条例》

  本报北京消息 特派记者夏杨、李宜航、尹安学、王雷、张军、陈晓鸿报道: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在昨日的全国人大广东团分组讨论会上透露,目前广东正着手修订《广东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草案)》通过后,将严格按照其精神,对《条例》进行修订完善。

  黄华华说,《物权法(草案)》体现了宪法精神,遵循了平等保护的市场规则,重点解决了物权管理实践中迫切需要规范的问题,符合我国当前经济社会的实际需要,可操作性强,出台的时机已基本成熟,“我赞成通过《物权法(草案)》!”

  黄华华说,广东处在改革开放的前沿,市场经济发展先行一步,对《物权法》的期待也十分迫切。广东1998年出台了《物业管理条例》,《条例》实施以来,广东物业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物业管理覆盖面与普及化程度都快步增长,业主的主人公意识也正在加强。但由于缺乏上位法,《物业管理条例》对基本的物权制度无法直接作出规定,实践中暴露出许多深层次的问题,引发一些社会纠纷。目前,广东正着手对该条例进行修订。

  黄华华说,《物权法》出台后,广东将严格按照该法精神,对《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明确各种物业配套设施的权利归属,明确业主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具体规则,进一步理顺业主与建设单位之间、业主相互之间的关系,促进物业管理的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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