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核心定纷止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16:36 金羊网-羊城晚报

  稿7:

  (主题)民法核心定纷止争

  (副题)李鸿忠高度评价《物权法》

  本报北京消息 特派记者夏杨、李宜航、尹安学、张军、王雷、陈晓鸿报道:“《物权法》是民法体系的核心法,它的出台,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完善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百姓生活也将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昨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参加小组讨论时非常赞同《物权法》。

  巩固改革开放成果

  李鸿忠谈了他对《物权法》的认识和体会。他认为,《物权法》将对巩固改革开放的胜利成果起重要作用。改革开放20多年来,广东经济社会都取得巨大成就,深圳特区就是一个典型代表。改革开放中公有制获得大发展,集体资产积累丰厚。公民20多年中先富带后富,大多数公民财富相对以前获得很大增长。

  “这些都是改革开放的成果,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是现代化发展的成果。”李鸿忠说,要巩固这些物质成果,就得立法保护,《物权法》应运而生。

  调动创造财富积极性

  “《物权法》出台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李鸿忠说,构建和谐社会,前提是物质利益的追求得到满足和提高,并且财产所有权要明确。《物权法》通过法律的形式,保护群众的合法财产。当物权产生纠纷的时候,《物权法》将起到协调矛盾、消弭纷争的作用。

  《物权法》的出台还将调动群众创造财富的积极性。李鸿忠说,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就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增长过程。先秦哲人说:“有恒产者有恒心。”依法保护其财产,才能调动其创造财富的积极性。深圳缺乏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为何聚集了那么多的科研人才?正是深圳注重知识产权保护,首创技术入股等制度,产生了明显的人才洼地效应。

  使交换双方主体明确

  “《物权法》健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李鸿忠说,一件商品只有明确产权归属,才能进入市场交换。《物权法》使交换双方主体明确、产权清晰,是推进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法规,同时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厦的核心支柱。

  稿8:

  (主题)解邻里纠纷《物权法》规定好详细

  (副题)《物权法》通过后,市民要解决相邻关系矛盾纠纷就有了新的法律依据

  (作者)本报特派记者 夏杨 李宜航 尹安学 张军 王 雷 陈晓鸿

  春节期间,家住广州水荫路某小区的穆影女士很郁闷,楼上丢下来的垃圾都掉在下面房子的雨篷上。雨篷对着窗户,不仅难看,阴雨天还散发出难闻的臭味。

  楼房管理处的人和楼上住户交涉,但没人承认垃圾与自家有关。就算以后人家都不丢垃圾了,房顶上的那些垃圾也不知谁来清理。

  而这些因相邻关系产生的纠纷,在这次全国两会正审议的《物权法(草案)》中,就能找到解决的答案。

  (小题一)尊重相邻权 调和邻里矛盾

  草案将相邻关系以专章的内容作了详细规定

  穆影遇到的这个问题,日常生活中,人们都常会遇到:晾晒衣物,水滴到楼下邻居的阳台上;邻居安装空调,出风口对着自家窗户;随意搭建篷架,影响他人采光或出行……由此造成邻里纠纷不断,关系紧张。

  邻里相处,在不伤害自己利益的情况下,应该和善友好、互相帮助。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女法官协会会长毛宇峨说,尊重他们的相邻权,也实现自己的相邻权。一旦有人侵害你的利益,就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寻求保护。

  在生活中,很多人感觉“相邻权”是一个非常难理解的法律概念。而《物权法(草案)》将相邻关系以专章的内容作了详细规定。其中第八十九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第九十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弃置固体物质,施放噪声、光、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物权法》是一部民法典,规定比较概括。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省长黄华华昨日在分组讨论时说,《物权法(草案)》通过后,广东将加快出台详细的地方法规,用具体的实施细则来“丰满”它,以利于执行。

  (小题二)凿墙开后门 要经业主同意

  草案规定相邻关系处理原则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邻里关系事情不大,但是让人烦不胜烦。比如噪音、废气、装修等,有时让人忍无可忍。

  前段时间,广州荔湾区宝华路十五甫三巷一住户就将举报信发到了本报。这里本是一栋居民楼,但是楼下人家将房子租出去,变成了一家鱼蛋粉店。为了商业需要,该房被大规模改建装修,弄得整栋楼的居民都人心惶惶。

  楼上住户叶先生投诉,说该鱼蛋粉店未经规划报建,违规拆去承重墙,把那里改成“后门”,还找人抡铁锤硬拆楼板,重新建造楼梯。隆隆的声音让整栋大楼都在振动,不少住户惊恐地跑下楼来,怕这栋老房子不堪折腾发生危险。邻居上前劝阻那些施工者,他们也不理会。鱼蛋粉店里,工人已将楼板砸出一个直径一米多的大洞。

  邻居将他们的行为告到荔湾区规划局,要派人制止这种无礼行为。一位住户告诉记者,多少年来,他们住在这里,邻里相安无事,没想到会遇到这样的事情。如果他们的权益再得不到保障,他们准备将楼下的老住户告上法庭。

  《物权法》通过后,市民碰到相邻关系矛盾纠纷,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时,就有了新的法律依据。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这是《物权法(草案)》规定的相邻关系处理原则。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王利明指出,在处理因相邻关系发生的纠纷时,应从有利于有效合理地使用财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出发。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社科院院长陈勇指出,中国历来就有“予人方便自己方便”的古训,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建立睦邻友好关系;在行使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与相邻权时,要尊重邻人的权利,兼顾邻居的利益,不能以邻为壑,损人利己;在遇到问题时,要互谅互让,采取协商的办法,公平合理地解决。

  (小题三)相邻权纠纷维权不容易?

  其实有法可依,关键是找对部门找对方法

  相邻权纠纷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受害人评理时虽然明显占上风,但真要保护自己的权益却不容易。

  其实办法还是有的,关键要找对部门、找对方法。

  我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去年冬天一个早晨,广州东风路某小区附近发生大塞车,原因是许多居民站在公路上发生纠纷,阻塞了交通。记者调查了解到,旁边当时正在兴建的一座大厦,需要配备一个小型变电站,这个变电站就将建在该小区居民楼旁边。因为工程管线需要在该小区地下通过,在双方没有协调好的情况下,大厦派来的施工工人就强行施工。

  双方争执不下,先是口角,后来一度发生肢体冲突。愤怒的居民冲上东风路,拦截过往车辆,引起大批警察赶往现场维持秩序。

  记者几天后再去看时,挖开的施工坑道已经填平。但是关于建变电站的事情,还有待双方协商。等于说,事情又退回到开始阶段。相邻关系问题处理不好,就会给下面的工作埋下隐患。

  再如上面提到的出租房屋野蛮装修问题,市民可以向房管部门举报,如确系违法出租的,可以责令其停止违法出租行为。并要求其将违建部分恢复原貌。同时,饮食服务行业在从事经营活动之前,必须事先征得周围居民的同意,并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如果没有办这些手续就开张,市民可向综合执法局或工商部门要求查处。而如果要求赔偿,可首先与邻居交涉,再进一步上法院解决。

  稿9:

  (主题)一部法盼10年

  (作者)本报特派记者 张军

  “掌声终于在人民大会堂响起,我们已经期盼很多年了!”昨天,听完物权法草案的说明后,王超斌委员难掩心中的兴奋。

  昨天下午的分组讨论会上,他拿着笔不断地在草案上比划着,“这一条太好了!”“这一条就应该这样!”……

  兴奋的又何止他一个。全国政协委员刘永好从大会开始的第一天起,就期盼着物权法草案提请人大审议的这一天早点到来。

  3月8日,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它的意义不仅在于全中国的妇女可以理直气壮地轻松一整天,还在于所有的中国人在这一天迎来了一部里程碑意义的法律!

  “我举双手赞成通过这样一部法律”,记者在各个分组讨论会场转悠,几乎听到的都是同一个声音。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委员说,很难想象,100多人的反对,就让这部法律的审议足足推迟了一年,“要这么弄的话,市场经济还怎么上轨道”。

  话虽这么说,还是有些人不理解。就在昨天上午听完说明后,王超斌委员被一家媒体拉住询问:听说有一股反对物权法的浪潮。王委员的回答毫不客气:哪有这么多人胡说八道?它的通过是越快越好!13亿人,有人提点意见是正常的,但绝对不是反对的浪潮,也不可能有反对的浪潮。

  另一位委员说得更有趣:除了思想保守的老太太,恐怕大多数人都会拍手叫好。对于中国人来说,10年前就已经在等待这部法律的降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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