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访谈:消费和谐是政府企业消费者共同的责任(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22:05 新华网

  消协怎样帮助消费者保护自己的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比如我们帮助消费者提供法律依据,消费者受侵害了,可以申请到什么样的救济或者赔偿,我们会依法对你提出建议,你可以按照要求和经营者提出,挽回自己的损失;我们可以把这番道理直接讲给经营者,你应该赔给消费者多少、为什么;我们还可以通过媒介敦促经营者改过;我们还可以把一些事情写成建议,报告给政府有关部门,让有关部门敦促企业解决问题。在整个过程中我们总结经验,我们认为“理论监督”在消费维权方面功不可没。”

  “我们之所以能够有90%以上的解决率这样好的成绩,这和媒介的监督是分不开的。很多企业现在甚至不怕罚款,甚至不怕吊销执照,因为我可以用亲戚的名字重新起一个照。你的罚款也是有限,不能无限罚我,但如果通过舆论监督使他臭名远扬,他就无法赚钱了。所以很多经营者现在不怕处罚,但怕舆论监督。这种情况下,舆论监督在消费维权方面的作用就更加明显。”

  “比如某品牌的热水器质量问题在

中央电视台曝光后,促使国家出台规定禁止生产和禁止销售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在此之前消费者有没有反映呢?有反映,反映很多,而且反映了将近十年,这个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由统计数字表明,每年直排式燃气热水器致死人命50条左右。在这种情况下,这个行业仍然在继续生产和继续销售。但媒介曝光之后,行业进行了反省,政府进行了干预,一个新的法规出台,让亿万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得到了保障,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

  道德生产是和谐消费的基础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方廷钰:《消法》其中有一条,以欺诈为前提,消费者可以要求增加一倍的赔偿,基数是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价格。我认为这样的处罚太轻了,为什么现在很多事情搞不下去,就是因为我们现在的处罚力度不够。因此,如果罚的你倾家荡产,我认为这才能够对消费者起到保护。消费者协会的权力是协调、和人家去说,那商家有时你说了半天,他也不听,制约的权力没有。我在提案中建议是不是可以照上海市的办法,赋予消费者协会更多的权力,让它成为保护消费者的委员会。

  武高汉:第一,道德生产是和谐消费的基础。如果生产者在生产的过程中不讲道德,建立多少个机构也是管不过来的。第二,“重生产,轻消费”的观点一定要改变。我们考察的结果,日本和泰国有消费者保护会议制度,谁当首相,谁就是消费者保护会议的会长,每年定期研究消费者保护工作。什么意思?他们政府的总理、首相担负着消费者保护工作。

  新西兰有消费者保护部,澳大利亚有竞争与消费者保护部。中国现在有100多个部门,没有一个部门管消费、消费者、消费者保护。因此,我觉得在机构设置上,由于“重生产、轻消费”的观念占了主导地位,所以我们没有考虑设这样的部门。再比如,政协委员在界别设置上,经营者有界别,有他们的利益代表参政议政,但消费者没有这个权利。

  因此消费者的利益代表不能参政议政,在制定法律法规的时候,有一些对经营者有利的条款就自然而然悄悄进入了,而对消费者有利的条款就进不去。所以我很希望借此机会,二位委员能够把消费者的意见带到会议上。如果在界别改革中增加消费者的界别,我想从平衡的角度,从和谐的角度,我们要听方方面面的声音,这都是非常有益的,对

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健康非常也很有意义。

  这几年来政府在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武高汉:政府最近几年在消费者维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比如这两年大家非常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比如“红心蛋”,一会是碘超标,一会是什么什么有害。大家对这些负面新闻非常敏感,但实际上政府做了很多工作。比如,食品安全的标准这两年就修订了8千个,是相当大的工作量。够不够?还不够!因为我们国家关于食品的标准是16万个,如果一年修8千个,20年才能修订一遍。但一两年内修订8千个速度相当快。

  再比如,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过去一年中责令下架的商品几千个,消费者协会虽然有1千万投诉,90%以上的解决率,但我们没有权力让任何一个商品退市。几千种商品退市,大家可以设想,有多少人的利益由此得到保护。政府在默默做着工作,但我觉得还不够。我非常同意方委员的说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有300%的利润,违法经营者就会变本加厉钻空子,赚大钱,有的甚至违法。未来违法乱纪分子还会钻空子。

  所以我们寄希望于政府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立法力度,让违法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增高,不敢去违法,慢慢让市场环境、消费环境往好的方向转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什么样的消费者,就有什么样的经营者。但并不是说消费者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市场经济条件下矛盾面很多,消费者是矛盾中的一个方面。换句话说,消费者不要躺在这等现成的,政府会帮助我解决一切,消费者这种思想是不正确的。

  广告媒介需要进一步严格审查

  主持人:有媒体报道说,七成的保健品存在虚假广告宣传,保健品投诉主要集中在产品质量、虚假广告宣传、销售不规范、售后服务差等方面。您认为消费者在选购保健品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发现问题又怎样去解决?

  武高汉:网友提到的调查数据我没有看到,不知道是哪个调查机构调查的。但是,如果说保健品行业内的虚假广告比较多,这是毋庸置疑的。很多个案都可以证明这个问题。第一,政府在审查的过程中需要采取有力的措施。第二,在有些制度建设上要考虑。国外有这样一个经验,某新闻媒介如果做了虚假广告,消费者可以要求他在同样的版面、同样的时间刊登更正广告。

  就这一条规定,使国外的新闻媒介对广告审查严于政府,因为他丢不起人,做一起虚假广告被消费者发现,要用同样的版面更正,媒介以后的日子就没法过了。这条规定使国外报纸的广告审查严于政府的广告审查,有时政府都说,这个广告没有问题,但报纸的审查人员说不行,因为最后发更正广告的人是我,我一定要从我的角度考虑问题。

  咱们现在没有这个条款,如果有了这个条款,广告媒介一定会严格审查。第三,消费者一定要清醒,广告的片面性是客观存在的,它只说好的一面,而任何商品和服务既有好的一面,又有不好的一面。所以广告的片面性是客观存在的,又被各国法律所认可。在这种情况下,美国的调查数据表明,只有19%的消费者相信广告。中国的调查表明,80年代100%的消费者相信广告;90年代90%的消费者相信广告;最近调查表明仍然有40%的消费者相信广告。

  因此,一些违法经营者认为,中国广告市场的土壤比美国还要好。国外的广告、国外的消费者,如果哪个产品的广告过度,它会自觉抵制这个产品。因为我买商品是买它的实用价值,花这么多钱,做这么多广告,我到底是买它的实用价值,还是买了它的广告费。广告费都是由消费者承担的。所以国外的消费者越来越精,广告越多越不买你的产品。市场总会向日趋成熟的方向发展,我认为中国的广告市场不会这样乱下去,一定会越来越好,保健品的广告市场也一定会越来越好。

  

新华访谈:消费和谐是政府企业消费者共同的责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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