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中国的新革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11:22 青年参考

  编译一凡

  

  2500年前,孔子的核心思想之一就是“名正”。他认为,只有名正了,才会王威、臣忠、父慈、子孝(君君、臣 臣、父父、子子),社会秩序才能理顺。上周,这一思想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得到了响应。

  中国繁荣的私营经济已占据全国GDP的2/3。但对于是否给予个人的私有财产以法律保护,一直争论不休。原本 应在一年前通过的这部法律,受到了部分人的激烈抗议,他们认为这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背叛。

  尽管有这些阻力,中国最终取得了这项对经济改革和法治意义重大的胜利。很明显,如果

中国经济要继续30年来的 兴旺势头,如果要控制经济发展带来的种种社会压力,可行的物权是基本条件。近年来,在农村,数以千计的农民对征地补偿 额强烈不满。在城市,越来越多的中产者担心财产安全,把财产过户到自己惟一的孩子名下。

  新的物权法只是中国变革中的一小步。一个重大变化是在2002年,允许私营业主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农村,新的 《物权法》尚不能带来发展所需要的完全的产权革命——给予农民可交易的土地所有权。如果可以交易,数千万农民可以下决 心卖掉土地,外出寻找工作。而留下来的农民则可以获得更多土地,更有效率地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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