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广州市长称单位自建房绝非历史倒退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09:11 金羊网-新快报
张广宁在接受记者采访。新快报特派记者宁彪/摄 新快报讯 (特派记者陈琦钿余亚莲曹晶晶) 昨天,针对广东省和广州市房协“炮轰”单位自建房,称此举是“开历史倒车”一事,广州市市长张广宁在接受记者专访时明确表态———单位自建房绝对不是重新启动“福利分房”,而是政府兴建经济适用房的“补充”。在有效的制约和监管下,单位自建房不会出现炒楼、“一人多户”等情况,“假如真的有,谁干抓谁”。 部分困难者可提前买到房 “单位自建房这个方法是我想出来的。它和福利分房是两个不同概念,理解它为历史倒退是不对的。”张广宁强调。 “如果靠政府建经济适用房解决广州8.4万户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他们可能要三到五年才能买到房;但如果单位自己建房,可能1年内就能买房了。”张广宁指出,如果没有单位自建房,政府迟早也是要帮这些中低收入者建的,而“单位自建房其实是政府经济适用房的‘补充’”,中低收入者购房也多了一条途径。“在国家政策的允许下,如果企业本身有历史用地、有积极性,又符合城市规划、土地整体规划及土地总体利用规划,遵守游戏规则,那允许他们自建房,满足中低收入者的需求,何乐而不为呢?为什么不鼓励呢?!”张广宁笑言,“不支持,政府是傻瓜!” “三限”管住员工炒房 张广宁强调,允许单位自建房有三个限制,第一是“限户型”,规定为中小户型,否则,“谁建了,谁违章!”;第二是“限价格”,只能按照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成本+税收+3%的利润”来出售;第三是“限销售对象”,“必须是本企业内符合中低收入条件的员工才能购买”。 如果某企业有50名中低收入者需买房,最后其单位自建房建了100套,那多出的50套怎么处置?张广宁表示:“由政府按经济适用房价格标准,全部买回来,再卖给市里其他中低收入人群。” 张广宁拍着胸膛对记者说,现在哪些人属于中低收入人群,房管局都是有登记在册的,是造不了假的。政府会加大力度对单位自建房进行监管,抑制炒房,“如果有哪位领导在自建房上做手脚,搞腐败,那就抓谁”。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