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预防腐败局可能借鉴香港廉政公署经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0日14:42 国际在线

  反腐专家预测,2007年中央在源头上反腐将有大动作

  “设立‘国家预防腐败局’如同香港廉政公署的反腐机构,集合各部门的反腐力量,是目前反腐机制最需要解决的问题。”3月13日,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哈尔滨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孙桂华在接受《暸望东方周刊》记者采访时说。

  3月13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道。其中反腐成为代表们关注的热点。

  孙桂华参加完当时全体会议后,在国谊宾馆——黑龙江代表团驻地接受记者采访。对于即将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她认为这是中国反腐败格局的大调整,希望能集合各部门的反腐力量和反腐职能,建立集中反腐机制。

  同一天,十届全国人民代表、中央纪委副书记夏赞忠在参加湖南代表团审议时表示,国家预防腐败局“三定”方案已通过中央编制委员会批准。

  专家认为,此举意味着此前一直未能确定的职能配制、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问题已基本解决,国家预防腐败局向正式成立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而一个月前,2月13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首次披露,“为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规定的义务,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将组建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

  “这是中共中央第一次明确提出反腐败的‘战略方针’,对2007年乃至十七大之后的反腐安排,都将产生重要影响。”中央党校反腐专家林喆认为。

  过去一年间,人们目睹了中共十六大以来最为强劲的反腐败浪潮,因涉嫌犯罪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党员共3530名,受到查出的省部级官员共计12人。

  反腐专家预测,2007年中央在源头上反腐将有大动作。

  “源头上反腐败”的新精神

  2月26日,中纪委宣教室副局级检察院闫群力接受《暸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表示,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中纪委、监察部已经酝酿两年多。

  “这个由中央纪委法规室主持完成的方案,早在去年已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联合递交国务院。”闫群力表示,新成立的国家预防腐败局将直属国务院,级别最低为副部级,且建议由监察部部长兼任第一任局长。在这个国家级预防腐败的专门机构成立之后,各地方政府亦将对应设置相应级别的预防腐败机构。

  据闫群力介绍,即将成立的“国家预防腐败局”国家级的执法机构,其职责范畴远大于反贪局,重点在于反腐败,体现从“源头上反腐败”的新精神。

  关于建立预防腐败局的背景,闫群力分析认为,最早源于中央领导提出的源头反腐方针策略。

  2003年,黑龙江“官场

地震”引起高层重视。当年5月初,吴官正在黑龙江工作时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逐步建立起中国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这成为建立惩治与与预防并重的反腐败体系的契机。而几年来的反腐败实践显示,需要成立一个机构来协调预防腐败的工作,加大力度,加强法规方面的研究。

  自十六大以来,胡锦涛总书记也曾多次强调:“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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