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再次找到陈力田抱怨法院不受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10:46 青年周末

  我的承诺履行了

  《山西晚报》记者撰文披露:副县长写的保证没兑现。

  陈力田告诉本报,在他们到运城去做劝解工作的同时,县长和其他几位副县长以及政法委书记、法院院长也正在开会讨论如何解决这件事情。

  当天晚上八点左右,陈力田回到绛县。当他来到县长办公室时,会议已经散了,但县长还在。陈力田汇报完下午的劝解工作后,县长把大家讨论的意见告诉了陈力田:企业主违法,不能由政府“埋单”,应该走法律途径。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鑫鹏镁业有偿还能力。第二,不能开这个先例,如果这次政府埋单,以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政府还管不管。对此,陈力田也当即表示赞同,这样,县长便责成法院受理此案。在接下来的几天中,法院联系了农民工代表,组织他们准备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相关材料。至于法院具体是哪天正式受理的,陈力田说他也记不清了。

  陈力田认为,“我所说的‘解决’是指有人负责去办理,而不是指解决完毕,现在法院已经受理了,这不是履行承诺这是啥?有解决的渠道了,农民工有了盼头,就算‘解决’,所以当初我承诺已经履行了,只是整件事情并没有结束。”关于“三天”,他继续解释,只要事情按法律途径办理,农民工就不在意三天五天了。事实也证明,法院介入后,农民工也再没来找政府,直到2006年11月。

  绛县法院受理案件后不久,2006年1月21日,“鑫鹏镁业”提出和解,条件是给同意撤诉的农民工先发200元工资,等当年3月份恢复生产后再发放剩余的工资,农民工同意撤诉,与鑫鹏镁业达成和解。但是当农民工撤诉后,鑫鹏镁业却未能按约定履行承诺。农民工于2006年6月30日,第二次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拒绝受理。

  农民工再次找到陈力田,抱怨法院不受理。陈力田给法院院长打电话协调。院长表示,能不能受理,还要再审查审查。农民工迟迟等不来法院的答复,又找到县人大,仍然是“没有结果”。

  今年3月6日,农民工向《山西晚报》反映了此事。

  我要起诉失实报道的记者

  农民工拿到了迟来的工资

  据了解,《副县长写的保证没兑现》这篇报道刊发的第二天,绛县县政府即决定先用财政垫付农民工工资,并在法院的财务室设立了临时的工作点,由法院的财务会计、劳动仲裁委员会和县政府办公室的人共同负责工资的发放。法院财务室的高会计告诉记者,此次财政共出资80124.99元,目前共发放了近7万元,大部分农民工都已经领到了从四百到两千元不等的工资,但是还有少数农民工去外地打工了,无法与他们取得联系。

  欠薪老板不知去向

  县政府如此快地采取财政垫支的措施,是不是与媒体报道有关?绛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毕冠军说:“有这方面的因素,我们掌握情况后,就想赶快把事情处理了,不想再让影响扩大。”陈力田也承认,实事求是的讲,如果不是受到舆论的影响,应该不会这么快就解决。

  农民工的工资已经基本落实,但是财政只是垫付,必须通过强制执行将鑫鹏的欠款追回。据毕冠军主任讲,真正欠薪的鑫鹏镁业老板不知去向。

  针对此案,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专家说,此事如果当地法院一开始便发挥主角作用,也许就不会有后来的农民工上访、再上访、找媒体等连锁反应了。2006年1月,在鑫鹏镁业拒不履行生效仲裁结果的情况下,农民工有权利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知出于何种理由,法院当时却拒绝受理。

  为了弄明白其中的缘由,记者试图联系到绛县法院院长。然而院长的手机三天来一直处于时而“正在通话中”,时而“无人接听”的状态。

  上级没有追究我的责任

  “我肯定要起诉他,他怎么能这样写呢?网站上那些对我不利的东西,都是因为那篇报道引起的,所以我要追究他的责任。”陈力田所指的“他”,便是《副县长写的保证没兑现》的作者胡增春。

  陈力田第一次看到这篇报道是在2007年3月13日晚上,当时一名同事将《山西晚报》递到陈力田面前,陈力田看后很气愤,当即就想给胡增春打电话问个究竟。但转念一想,算了。

  网上舆论给他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但是陈力田告诉本报,在县政府内部,自己没有遭到任何的压力和埋怨,上级没有来追究责任。相反,同事们给予了很多支持和理解。

  事出后,绛县劳动局原书记王京生曾打来电话:“这上面的话不是你说的吧?”绛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毕冠军也对陈力田表示理解。

  “胡增春的报道完全失实,他写这篇文章的意思就是指责我承诺没有兑现,认为我的承诺本身就是一句谎话。”陈力田说,近几天他就会把起诉书写好,并要将起诉书刊登在《运城日报》等媒体上。(记者 张卫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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